引言 | 第1-10页 |
·选题依据及国内外研究状况 | 第8页 |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8页 |
·研究思路、方法 | 第8-10页 |
第一章 我国生态危机的现状及其根源 | 第10-19页 |
·我国生态危机的现状 | 第10-14页 |
·生态危机的概念 | 第10页 |
·我国生态危机的现状 | 第10-14页 |
·生物多样性锐减 | 第10页 |
·水污染严重 | 第10-11页 |
·淡水资源日益紧张 | 第11页 |
·土地沙漠化、荒漠化严重 | 第11-12页 |
·大气污染严重 | 第12页 |
·水土流失加剧、土地退化严重 | 第12-13页 |
·资源短缺 | 第13页 |
·人口爆炸 | 第13-14页 |
·生态危机产生的原因 | 第14-19页 |
·生态危机产生的哲学根源 | 第14页 |
·生态危机产生的宗教根源 | 第14页 |
·生态危机产生的伦理学根源 | 第14-15页 |
·生态危机产生的技术根源 | 第15页 |
·生态危机的经济根源 | 第15-17页 |
·环境资源的外部经济性 | 第15-16页 |
·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 | 第16页 |
·传统的以高消费、高享受为目的的生存方式 | 第16-17页 |
·生态危机产生的认识根源 | 第17页 |
·政府环境管理的失灵 | 第17-19页 |
·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片面化行为 | 第17页 |
·政府环境制度的失败 | 第17-18页 |
·政府重大决策的失误 | 第18-19页 |
第二章 生态化理念对物权法的影响 | 第19-33页 |
·中国现行物权法律体系 | 第19-22页 |
·《民法通则》 | 第19页 |
·民事特别法 | 第19-20页 |
·《担保法》 | 第19页 |
·《海商法》 | 第19-20页 |
·《民用航空法》 | 第20页 |
·《农村土地承包法》 | 第20页 |
·财产管理法 | 第20-21页 |
·《土地管理法》 | 第20页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第20页 |
·《森林法》 | 第20页 |
·《草原法》 | 第20页 |
·《水法》 | 第20-21页 |
·《渔业法》 | 第21页 |
·《海域使用管理法》 | 第21页 |
·《矿产资源法》 | 第21页 |
·《煤炭法》 | 第21页 |
·《野生动物保护法》 | 第21页 |
·行政法规 | 第21-22页 |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 第21页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第21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第21页 |
·其它由国务院制定的具有规范物权内容的行政法规 | 第21-22页 |
·行政规章 | 第22页 |
·物权法发展的新趋势 | 第22-24页 |
·所有权效力范围的限制 | 第22-23页 |
·物权行使方面的限制 | 第23页 |
·所有权的法定负担的设定 | 第23-24页 |
·物权法贯彻生态化理念的必要性 | 第24-29页 |
·现行物权法加剧了人与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 | 第24-26页 |
·单纯的市场机制无法消除生态危机 | 第26-27页 |
·单纯的行政管理无法避免生态危机 | 第27-29页 |
·政府的理性有限 | 第27-28页 |
·行政成本高昂 | 第28页 |
·政府的中立性不足 | 第28页 |
·环境行政管理缺乏效率 | 第28-29页 |
·物权法贯彻生态化理念的路径 | 第29-33页 |
·世界各国的做法 | 第29-30页 |
·我国可以考虑的做法 | 第30-33页 |
第三章 物权法客体对环境问题的回应 | 第33-51页 |
·传统物权客体理论对生态危机的回应 | 第33-41页 |
·物权客体的历史沿革 | 第33-34页 |
·传统物权客体理论的局限性及修正 | 第34-37页 |
·生态危机对传统物权客体观念的挑战 | 第34-35页 |
·传统物权客体特定性理论的修正 | 第35-36页 |
·传统物权客体排他性理论的修正 | 第36-37页 |
·环境资源成为物权客体的可行性 | 第37-40页 |
·环境具有成为物权客体所必须具备的价值性、特定性和可支配性特点 | 第37-39页 |
·环境具备成为物权客体所必需的可度量性 | 第39-40页 |
·环境资源成为物权客体面临的困难 | 第40-41页 |
·动物的法律地位 | 第41-51页 |
·《德国民法典》第90a 条修正内容的法律解读 | 第41-42页 |
·对“动物不是物,而是权利主体”理论的质疑 | 第42-46页 |
·从法律史上看,动物一直都是以“物”的地位出现,并不是权利主体 | 第43-44页 |
·对“动物成为权利主体”论的质疑 | 第44-46页 |
·我国物权法应把动物当作特别物对待 | 第46-51页 |
·我国立法应对动物加以保护 | 第47-48页 |
·我国物权立法应当将动物作为特殊物看待 | 第48-51页 |
结论 | 第51-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7页 |
致谢 | 第57-58页 |
个人简历及研究成果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