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页 |
第一部分 人权概述 | 第7-12页 |
一、人权的涵义 | 第7-8页 |
二、人权与宪法的关系 | 第8-11页 |
(一) 人权是宪法的内在精神,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 第9页 |
(二) 宪法内在精神的外化是人权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 | 第9-11页 |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 第11-12页 |
(一) 宪法所规定的人权内容是否只能由本国公民享有和行使的问题 | 第11页 |
(二) 人权是否限于宪法的明文规定的问题 | 第11-12页 |
第二部分 我国人权宪法保障的历史考察 | 第12-19页 |
一、1949年以前的宪法 | 第13-16页 |
(一) 晚清、北洋军阀政府、国民党政府的宪法性文件 | 第13-15页 |
(二) 中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 | 第15页 |
(三)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 第15-16页 |
二、1949年以后的宪法 | 第16-18页 |
(一) 1954年宪法 | 第16-17页 |
(二) 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 | 第17-18页 |
三、1982年宪法 | 第18-19页 |
第三部分 我国人权的宪法保障现状 | 第19-30页 |
一、我国现行宪法人权保障的主要特点 | 第19-22页 |
(一) 权利的广泛性 | 第19-20页 |
(二) 权利的平等性 | 第20页 |
(三) 权利的现实性 | 第20-21页 |
(四) 权利的限制性 | 第21-22页 |
二、我国人权保障的成就 | 第22-25页 |
(一) 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权利取得巨大改善 | 第22-23页 |
(二) 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 第23-25页 |
三、我国人权宪法保障的不足 | 第25-30页 |
(一) 宪法未能至上 | 第25页 |
(二) 重国家权力之行使轻国家权力之义务 | 第25-27页 |
(三) 未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 第27-29页 |
(四) 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 第29-30页 |
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人权宪法保障的设想 | 第30-45页 |
一、调整宪法的指导思想 | 第31-32页 |
二、转换我国人权的宪法规定模式 | 第32-33页 |
三、改变宪法的权利主体用语 | 第33-34页 |
四、完善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 第34-37页 |
(一) 增加有关生命权的规定 | 第35页 |
(二) 恢复有关思想自由的规定 | 第35-36页 |
(三) 完善财产权的规定 | 第36-37页 |
(四) 恢复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 | 第37页 |
五、健全宪法的保障制度 | 第37-40页 |
(一) 建立与完善违宪审查制度 | 第38-39页 |
(二)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 第39-40页 |
六、确立宪法权威 | 第40-43页 |
七、建立相对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 | 第43-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9页 |
后记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