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提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关于能否直接作出追缴等值价款处罚决定的问题 | 第8-11页 |
(一) 《细则》和《条例》关于追缴等值价款的规定在条款内容上基本相同,但对其性质的界定则明显不同 | 第8-9页 |
(二) 《条例》实施后直接作出追缴等值价款处罚决定,不仅不符合《条例》的精神,而且可能给海关执法带来被动 | 第9页 |
(三) 从《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表述也可看出,海关追缴等值价款只能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而不能直接作出追缴等值价款的规定 | 第9页 |
(四) 从《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种类规定的专门条款第八条看,该条列明的行政处罚种类不包含追缴等值价款 | 第9-11页 |
二、关于因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而不予放行货物的后续处理问题 | 第11-14页 |
(一) 对国家限制进口的废物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的后续处理是否适用《意见》的规定 | 第11-12页 |
(二) 收发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对后续处理方式不作出选择时应当如何处理 | 第12-14页 |
三、关于《条例》设定的相关处理方式的法律性质问题 | 第14-21页 |
(一) 不予放行 | 第15-16页 |
(二) 责令退运、责令退回、责令改正 | 第16页 |
(三) 责令拆毁 | 第16-17页 |
(四) 在海关监管下销毁 | 第17-18页 |
(五) 在海关监管下技术处理 | 第18-19页 |
(六) 取缔 | 第19-20页 |
(七) 收缴 | 第20-21页 |
四、关于海(水)上走私的认定问题 | 第21-27页 |
(一) 海上走私的行为对象是否仅限于进出境货物 | 第21-23页 |
(二) 应当如何判断有无合法证明 | 第23-25页 |
(三) 海上走私是否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 第25-27页 |
五、关于程序性违规的问题 | 第27-31页 |
(一) 程序性违规的提出和认定 | 第27-29页 |
(二) 程序性违规的处理 | 第29-31页 |
六、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 | 第31-35页 |
(一) 海关适用减轻处罚的依据 | 第31页 |
(二) 法定最低量罚标准的确定 | 第31-32页 |
(三) 减轻处罚的具体适用 | 第32-35页 |
七、关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理解问题 | 第35-39页 |
(一) 连续状态的认定 | 第35-37页 |
(二) 继续状态的认定 | 第37-38页 |
(三) 关于《计核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合理性问题 | 第38-39页 |
八、关于补充规范的变更及其溯及力问题 | 第39-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