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9页 |
第一部分 税收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9-16页 |
·税收法律的法律层次较低 | 第9-10页 |
·税收授权立法权不明确,不规范 | 第10-11页 |
·上阶法语焉不详,下位阶立法及执法解释膨胀和越位 | 第11-12页 |
·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合理 | 第12-13页 |
·税收立法的“缺位”和“越位”——费大于税 | 第13-16页 |
第二部分 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法理探讨 | 第16-25页 |
·国内学术界对税收法定主义的理解的偏差 | 第16-18页 |
·税收法定主义与民主宪政的理论渊源 | 第18-19页 |
·税收法定主义和民主宪政的历史渊源 | 第19-20页 |
·税收法定主义中蕴涵的法治精神 | 第20-22页 |
·从《立法法》看我国税收立法对税收法定主义的扬弃 | 第22-24页 |
·税收立法应然与实然的矛盾 | 第24-25页 |
第三部分 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实务探讨 | 第25-39页 |
·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造成税收立法问题的主要制度原因 | 第25-32页 |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 | 第25-27页 |
·分税制财政体制与税收立法问题的联系 | 第27-32页 |
·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对税收立法的影响 | 第32-37页 |
·立法现代化的两种模式 | 第32-33页 |
·我国税收立法的模式选择 | 第33-34页 |
·税收立法的变法模式与税收立法问题的联系 | 第34-37页 |
·政府规模过大,财政支出膨胀是造成税收立法扭曲的内在原因 | 第37-39页 |
第四部分 完善税收立法,实现依法治税的途径探讨 | 第39-54页 |
·改革和完善不合理的财政体制 | 第39-45页 |
·将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纵向划分法律化 | 第39-40页 |
·将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决定权和调整权转交立法机构 | 第40-41页 |
·改革不合理的税收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 第41页 |
·强化预算管理,铲除“乱收费”植根的土壤 | 第41-42页 |
·赋予地方公债发行权 | 第42-45页 |
·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收立法体制 | 第45-52页 |
·合理划分立法机关立法权和行政立法权 | 第45-46页 |
·授权行政立法的完善 | 第46-47页 |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立法权限 | 第47-51页 |
·规范各级政府的税收越权立法,治理“乱收费” | 第51-52页 |
·改革现行政治体制,建立有限政府 | 第52-54页 |
结语 | 第54-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9页 |
声明 | 第59-60页 |
致谢 | 第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