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一、引言 | 第9-12页 |
(一) 研究意义 | 第9页 |
(二) 研究现状 | 第9-11页 |
(三) 研究方法 | 第11-12页 |
二、立法拟制及拟制奸罪 | 第12-19页 |
(一) 立法拟制 | 第12-14页 |
(二) 奸罪及拟制奸罪概述 | 第14-19页 |
三、《唐律疏议》规定的拟制奸罪 | 第19-30页 |
(一) 与特定范围之亲属结婚拟制为奸罪 | 第19-23页 |
(二) 娶尝为小功以上亲之妻及妾拟制为奸罪 | 第23-25页 |
(三) 监临官枉法娶人妻女拟制为奸罪 | 第25-27页 |
(四) 违律为婚经判决离婚仍不离拟制为奸罪 | 第27-28页 |
(五) 《唐律疏议》中拟制奸罪的立法特征 | 第28-30页 |
四、《大明律》中规定的拟制奸罪 | 第30-37页 |
(一) 外姻有服尊卑为婚拟制为奸罪 | 第30-32页 |
(二) 娶小功以上亲属妻妾及同宗缌麻以上姑侄姊妹拟制为奸罪 | 第32-34页 |
(三) 僧道托名求娶后自占为妻妾的拟制为奸罪 | 第34-35页 |
(四) 大明律中拟制奸罪之特征 | 第35-37页 |
五、唐明律中拟制奸罪的立法成因 | 第37-45页 |
(一) 性禁忌的产生及扩大是拟制奸罪出现的前提 | 第37-40页 |
(二) 婚姻制度为符合性禁忌的性行为背书 | 第40-42页 |
(三) 性禁忌对象之间的婚姻破坏婚姻制度的本质故而拟制为奸罪 | 第42-45页 |
六、结语 | 第45-47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
致谢 | 第49-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