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救助立法与社会保险法的衔接与调适
| 摘要 | 第3-5页 |
| Abstract | 第5-7页 |
| 导论 | 第10-14页 |
| (一)选题背景 | 第10-11页 |
| (二)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衔接机制研究综述 | 第11-12页 |
| (三)文章结构 | 第12-13页 |
| (四)研究方法 | 第13-14页 |
| 一、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的立法史梳理及反思 | 第14-22页 |
| (一)社会救助的立法历程 | 第14-16页 |
| (二)社会保险法的历史回顾 | 第16-18页 |
| (三)社会救助立法与社会保险法制度变迁之启思 | 第18-22页 |
| 1.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立法的启示 | 第18-20页 |
| 2.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立法之反思 | 第20-22页 |
| 二、社会救助法与社会保险法功能组合的理论基础 | 第22-30页 |
| (一)基于法功能视角的两法功能之分析 | 第22-23页 |
| (二)两法功能实现衔接的必要性探究 | 第23-25页 |
| (三)两法功能的相似性与协调性 | 第25-27页 |
| (四)两法功能的殊异性与互补性 | 第27-30页 |
| 三、社会救助立法与社会保险法规范协调的现状分析 | 第30-40页 |
| (一)两法社会保障功能表达的文本比较 | 第30-31页 |
| (二)两法制度文本协调中的问题论证 | 第31-40页 |
| 1.救助对象不周延 | 第31-36页 |
| 2.权利(力)救济与运行的保障机制滞后 | 第36-37页 |
| 3.社会保障资金运作低效化 | 第37-40页 |
| 四、社会救助立法与社会保险法衔接的路径选择 | 第40-47页 |
| (一)社会保障对象的周延化 | 第40-44页 |
| 1.厘定特困人员供养与养老保险的对象衔接 | 第40-41页 |
| 2.构建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 | 第41-42页 |
| 3.改革就业促进的具体实现机制 | 第42-44页 |
| (二)权利(力)行使的正当程序的完善 | 第44-45页 |
| (三)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和追偿机制的构建 | 第45-47页 |
| 五、结语 | 第47-48页 |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 致谢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