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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为视角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2页
一、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涵义第12-14页
 (一) 古代的惩罚性赔偿第12页
  1.《汉穆拉比法典》第12页
  2.《十二铜表法》第12页
  3.《摩西律》第12页
  4.《萨利克法典》第12页
 (二) 近现代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涵义界定第12-14页
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性质分析和功能界定第14-19页
 (一) 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性质分析第14页
 (二) 惩罚性损害赔偿功能相关学说第14-16页
  1.Vargod的一功能说第14-15页
  2.Owen的四功能说第15页
  3.Ellis的七功能说第15页
  4.Chapman与Trebilcock的三功能说第15页
  5.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观点第15页
  6.我国学界的观点第15-16页
 (三) 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功能第16-19页
  1.惩罚报复功能第17页
  2.填补损害利益平衡功能第17页
  3.威慑功能第17-19页
三、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为例对我国现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评析第19-25页
 (一)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立法目的之考量第19-20页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过程中对是否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讨论第19页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立法理由第19-20页
 (二) 如何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欺诈”问题第20-22页
 (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法律适用条件第22-25页
  1.消费者的行为需是生活消费第22页
  2.消费者需因欺诈而受到损失第22-23页
  3.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第23-25页
四、反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确立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第25-30页
 (一) “知假买假”是否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条款的适用对象第25-26页
 (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双倍”赔偿仅适用于“欺诈”的反思第26-27页
 (三) 对“商品价款或服务的费用”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数额的基础反思第27-28页
 (四) 对建立独立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反思第28-30页
五、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第30-33页
参考文献第33-37页
致谢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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