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英文摘要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13页 |
第一章 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概述 | 第13-28页 |
第一节 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之含义 | 第13-15页 |
第二节 WTO法律解释主体解释权之性质 | 第15-21页 |
一、WTO协议中对法律解释之规定 | 第15-16页 |
二、WTO法律解释主体解释权之性质 | 第16-21页 |
第三节 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之必要性 | 第21-25页 |
一、法律用语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 第22-23页 |
二、非法律术语的大量存在 | 第23-24页 |
三、WTO成员方约定不完善 | 第24-25页 |
第四节 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之性质 | 第25-28页 |
第二章 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方法 | 第28-45页 |
第一节 文义解释方法 | 第29-33页 |
一、对于“普通含义”词语的解释,专家组、上诉机构通常借助权威词典来确定其含义 | 第30-31页 |
二、对于特定用语含义的确定,专家组、上诉机构往往寻求某一专门领域的已形成的共识的定义来加以理解 | 第31-33页 |
第二节 系统解释方法 | 第33-37页 |
一、上下文 | 第34-35页 |
二、嗣后协议和嗣后惯例 | 第35-36页 |
三、相关国际法规则 | 第36-37页 |
第三节 目的意图解释方法 | 第37-41页 |
一、从《WTO协议》的前言来探求缔约者的特定目的和条约的宗旨 | 第39-40页 |
二、从某些具体协定的部分条款来探求缔约者的特定目的和条约的宗旨 | 第40页 |
三、从某些附属协定的序言来探求缔约者的特定目的和条约的宗旨 | 第40-41页 |
第四节 历史解释方法 | 第41-45页 |
一、GATT或WTO缔约方准备及缔约情况作为历史解释方法的补充资料 | 第42页 |
二、ITO宪章有关内容和资料 | 第42-44页 |
三、简要评述 | 第44-45页 |
第三章 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原则 | 第45-55页 |
第一节 善意解释原则 | 第45-47页 |
一、应严格按照国际公法解释的习惯规则进行解释 | 第46页 |
二、不得越权修改条约 | 第46-47页 |
三、不得增加或减少成员方在WTO协定下权利义务 | 第47页 |
第二节 有效解释原则 | 第47-49页 |
第三节 避免冲突解释原则 | 第49-50页 |
第四节 排除无条文解释原则 | 第50-51页 |
第五节 例外条款从严解释原则 | 第51-55页 |
第四章 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的效力 | 第55-64页 |
第一节 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对个案的效力 | 第55-58页 |
一、WTO争端解决中争端解决报告的生效程序 | 第55-56页 |
二、WTO争端解决中争端解决报告对个案效力范围 | 第56-58页 |
第二节 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对后案的效力 | 第58-64页 |
一、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在法律上先例效力问题 | 第58-60页 |
二、WTO争端解决中法律解释在事实上的先例问题 | 第60-64页 |
第五章 WTO法律解释中的“造法”问题 | 第64-73页 |
第一节 法律解释中的“造法”现象 | 第64-66页 |
第二节 法律解释中“造法”的不合理性 | 第66-69页 |
一、“造法”性法律解释,践踏了WTO成员方主权,侵犯了WTO成员方的利益 | 第67页 |
二、“造法”性法律解释,打破了WTO成员方现有的权利义务的平衡,增加了以后WTO成员方谈判的难度 | 第67-69页 |
三、“造法”性法律解释,降低WTO争端解决机构的信任度,危及整个WTO体制 | 第69页 |
第三节 法律解释中的“造法”问题的解决方法 | 第69-73页 |
一、应鼓励专家组、上诉机构对争端解决过程中的“造法”性法律解释活动进行自我约束 | 第70页 |
二、应对专家组、上诉机构争端解决过程中进行的法律解释建立一项审查机制 | 第70-71页 |
三、应加强WTO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的准立法职能 | 第71-73页 |
结束语 | 第73-75页 |
参考资料 | 第75-79页 |
后记 | 第7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