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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权的发展与完善--以修改后的《律师法》为视角

摘要第1-9页
引言第9-11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9页
 二、国内研究现状第9-10页
 三、研究方法第10-11页
第一章 会见、通信权第11-24页
 一、立法规定第11-13页
  (一) 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第11-12页
  (二) 域外相关法律规定第12-13页
 二、修改后《律师法》的进步意义第13-14页
  (一) 转变了权利的性质第13页
  (二) 提前了会见的时间第13页
  (三) 简化了审批的程序第13页
  (四) 改善了会见的条件第13-14页
 三、修改后《律师法》的不足及改革建议第14-20页
  (一) 会见权的效力问题第14-16页
  (二) 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会见权的审批问题第16-17页
  (三) 形式审查问题第17-18页
  (四) 会见权的救济问题第18-19页
  (五) 关于监听的理解问题第19-20页
 四、关于在场权第20-21页
 五、关于通信权第21-24页
  (一) 理论界的观点第22页
  (二) 笔者的观点第22-24页
第二章 阅卷权第24-32页
 一、立法规定第24-25页
  (一) 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第24-25页
  (二) 域外相关法律规定第25页
 二、修改后《律师法》的进步意义第25-27页
  (一) 转变了权利的性质第25-26页
  (二) 扩大了阅卷权的范围第26-27页
 三、修改后《律师法》的不足及改革建议第27-32页
  (一) 阅卷权的具体范围问题第27-29页
  (二) 行使阅卷权的起始时间问题第29-30页
  (三) 阅卷权的救济问题第30-32页
第三章 调查取证权第32-40页
 一、立法规定第33-34页
  (一) 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第33页
  (二) 域外相关法律规定第33-34页
 二、修改后《律师法》的进步意义第34-35页
  (一) 修改后《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的比较第34页
  (二) 修改后《律师法》的进步意义第34-35页
 三、修改后《律师法》的不足及改革建议第35-40页
  (一) 调查取证权的起始时间问题第36-37页
  (二) 关于申请调查取证权的问题第37-40页
第四章 修改后《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效力冲突第40-44页
 (一) 支持派的观点第40-41页
 (二) 反对派的观点第41-42页
 (三) 笔者的观点第42-44页
第五章 控辩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第44-47页
 一、从辩护律师一方着眼第44-45页
  (一) 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第44页
  (二) 从权利与权力对抗的起始时间上看第44-45页
 二、从犯罪嫌疑人一方着眼第45页
 三、从侦查机关一方着眼第45页
 四、从检察机关一方着眼第45-47页
结论第47-48页
参考文献第48-50页
后记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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