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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上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兼议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规定

中文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前言第10-11页
第一章 善意取得制度的缘起变迁与其适用范围第11-19页
 第一节 善意取得制度的渊源和肇端:只适用于动产第11-12页
 第二节 善意取得制度的形成与确立:突破至不动产第12-15页
 第三节 善意取得制度的发展与变迁:两种发展路径第15-19页
  一、现代各国民法继受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规定第15-17页
  二、现代各国民法规定善意取得适用范围的差异第17-19页
第二章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理论依据与必要性第19-30页
 第一节 现代各国善意取得适用范围差异的法理分析第19-23页
  一、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同第19-20页
  二、不动产交易的立法保护的不同第20-22页
  三、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及其不动产交易的立法保护第22-23页
 第二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基础第23-28页
  一、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是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前提第23-26页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是登记公信力的具体制度形式第26-28页
 第三节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现实必要第28-30页
  一、不动产登记错误实然存在第28页
  二、近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第28-30页
第三章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建构的相关问题第30-46页
 第一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第30-40页
  一、登记错误——登记名义人为无权处分第30-31页
  二、基于交易行为有偿取得物权第31-34页
  三、受让人须为善意第34-39页
  四、受让人已完成变更登记第39-40页
 第二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第40-44页
  一、物权变动的效力第40-42页
  二、债权变动的效力第42-44页
 第三节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性质第44-46页
第四章 我国民法理论与实践中的不动产善意取得第46-53页
 第一节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现状观察第46-48页
  一、1949 年以前的善意取得制度第46页
  二、1949 年以后的善意取得制度第46-48页
 第二节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学界论争第48-51页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否定说第48-50页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肯定说第50-51页
 第三节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第51-53页
  一、尚未进行登记但不违章的不动产第51-52页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与不动产无权处分第52页
  三、不动产善意取得与不动产优先购买权第52-53页
结语第53-54页
致谢第54-55页
参考文献第55-58页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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