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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的法律定位及法律调整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第一章 绪论第10-16页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第10页
 第二节 国内研究现状第10-14页
  一、对私募基金的早期介绍第10-11页
  二、对国外私募基金的介绍第11页
  三、对私募基金合法性的怀疑第11页
  四、呼吁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监管第11页
  五、对私募基金本质的法学探讨第11-12页
  六、私募基金的本质是一种信托关系第12-13页
  七、实务研究的发展第13页
  八、对于私募基金研究的深入第13-14页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第14-15页
  一、实证研究方法第14页
  二、规范研究方法第14页
  三、比较分析方法第14-15页
 第四节 创新之处第15-16页
第二章 私募基金的上位概念第16-25页
 第一节 基金第16-18页
  一、基金的本质第16页
  二、基金制度本质第16-17页
  三、基金的分类第17-18页
 第二节 投资基金第18-25页
  一、投资基金的本质第18-20页
  二、投资基金制度的本质第20-21页
  三、投资基金的分类第21-25页
第三章 私募基金的法律定位第25-34页
 第一节 国外立法中的私募基金法律定位第25页
 第二节 国内关于私募基金法律定位的学说第25-30页
  一、未合法化说第25-26页
  二、独立法人说第26-27页
  三、委托说第27页
  四、信托说第27-29页
  五、严格监管说第29-30页
 第三节 私募基金的本质第30-31页
 第四节 私募基金制度本质第31-34页
  一、私募基金制度是一种较为单纯的私法制度第31-32页
  二、私募基金制度是一种私人代客理财的商法制度第32页
  三、私募基金制度对应多个法律制度第32-34页
第四章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关系分析第34-44页
 第一节 契约型私募基金第34-41页
  一、委托理财: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或行纪合同法律关系第34-36页
  二、信托:信托法律关系第36-37页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银行法律关系第37-38页
  四、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证券法律关系第38-39页
  五、基金公司专户理财: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第39-40页
  六、投资连结保险: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保险法律关系第40-41页
 第二节 公司型私募基金:公司法律关系第41-42页
 第三节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合伙法律关系第42-44页
第五章 私募基金的法律调整第44-57页
 第一节 海外私募基金立法借鉴第44-48页
  一、美国的法律调整第44-45页
  二、英国的法律调整第45-46页
  三、日本法律调整第46-47页
  四、台湾法律调整第47页
  五、澳大利亚的法律调整第47-48页
 第二节 我国私募基金法律调整模式的选择第48-57页
  一、我国立法反映出的“统分之争”第48-49页
  二、主张对于私募基金单独立法的理由及不足第49-50页
  三、我国对私募基金不应单独立法第50-51页
  四、我国现行法律构建的私募基金制度框架第51-57页
结论第57-59页
参考文献第59-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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