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16页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 第10页 |
第二节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0-14页 |
一、对私募基金的早期介绍 | 第10-11页 |
二、对国外私募基金的介绍 | 第11页 |
三、对私募基金合法性的怀疑 | 第11页 |
四、呼吁对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监管 | 第11页 |
五、对私募基金本质的法学探讨 | 第11-12页 |
六、私募基金的本质是一种信托关系 | 第12-13页 |
七、实务研究的发展 | 第13页 |
八、对于私募基金研究的深入 | 第13-14页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14-15页 |
一、实证研究方法 | 第14页 |
二、规范研究方法 | 第14页 |
三、比较分析方法 | 第14-15页 |
第四节 创新之处 | 第15-16页 |
第二章 私募基金的上位概念 | 第16-25页 |
第一节 基金 | 第16-18页 |
一、基金的本质 | 第16页 |
二、基金制度本质 | 第16-17页 |
三、基金的分类 | 第17-18页 |
第二节 投资基金 | 第18-25页 |
一、投资基金的本质 | 第18-20页 |
二、投资基金制度的本质 | 第20-21页 |
三、投资基金的分类 | 第21-25页 |
第三章 私募基金的法律定位 | 第25-34页 |
第一节 国外立法中的私募基金法律定位 | 第25页 |
第二节 国内关于私募基金法律定位的学说 | 第25-30页 |
一、未合法化说 | 第25-26页 |
二、独立法人说 | 第26-27页 |
三、委托说 | 第27页 |
四、信托说 | 第27-29页 |
五、严格监管说 | 第29-30页 |
第三节 私募基金的本质 | 第30-31页 |
第四节 私募基金制度本质 | 第31-34页 |
一、私募基金制度是一种较为单纯的私法制度 | 第31-32页 |
二、私募基金制度是一种私人代客理财的商法制度 | 第32页 |
三、私募基金制度对应多个法律制度 | 第32-34页 |
第四章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关系分析 | 第34-44页 |
第一节 契约型私募基金 | 第34-41页 |
一、委托理财: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或行纪合同法律关系 | 第34-36页 |
二、信托:信托法律关系 | 第36-37页 |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银行法律关系 | 第37-38页 |
四、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证券法律关系 | 第38-39页 |
五、基金公司专户理财: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 | 第39-40页 |
六、投资连结保险: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和保险法律关系 | 第40-41页 |
第二节 公司型私募基金:公司法律关系 | 第41-42页 |
第三节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合伙法律关系 | 第42-44页 |
第五章 私募基金的法律调整 | 第44-57页 |
第一节 海外私募基金立法借鉴 | 第44-48页 |
一、美国的法律调整 | 第44-45页 |
二、英国的法律调整 | 第45-46页 |
三、日本法律调整 | 第46-47页 |
四、台湾法律调整 | 第47页 |
五、澳大利亚的法律调整 | 第47-48页 |
第二节 我国私募基金法律调整模式的选择 | 第48-57页 |
一、我国立法反映出的“统分之争” | 第48-49页 |
二、主张对于私募基金单独立法的理由及不足 | 第49-50页 |
三、我国对私募基金不应单独立法 | 第50-51页 |
四、我国现行法律构建的私募基金制度框架 | 第51-57页 |
结论 | 第57-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