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第1章 绪论 | 第12-19页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12-13页 |
1.1.1 研究背景 | 第12页 |
1.1.2 研究意义 | 第12-13页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第13-17页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3-15页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5-17页 |
1.2.3 研究现状评价 | 第17页 |
1.3 研究方法 | 第17页 |
1.4 论文研究思路 | 第17页 |
1.5 论文创新点 | 第17-19页 |
第2章 大规模侵权救济的基本理论 | 第19-24页 |
2.1 大规模侵权的界定 | 第19页 |
2.2 大规模侵权的性质 | 第19-20页 |
2.3 大规模侵权的特征 | 第20-21页 |
2.3.1 受害人具有多数性和不确定性 | 第20-21页 |
2.3.2 加害人具有单一性或同质性 | 第21页 |
2.3.3 损害结果具有复杂性 | 第21页 |
2.3.4 因果关系认定困难 | 第21页 |
2.4 大规模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21-23页 |
2.4.1 无过错责任的产生 | 第21-22页 |
2.4.2 私法社会化: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 第22页 |
2.4.3 侵权法价值变迁:由矫正正义向实质正义转变 | 第22-23页 |
本章小结 | 第23-24页 |
第3章 我国大规模侵权事件的救济现状 | 第24-28页 |
3.1 我国现行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制度的评析 | 第24-25页 |
3.1.1 司法救济模式 | 第24-25页 |
3.1.2 行政主导救济模式 | 第25页 |
3.2 我国现行大规模侵权救济制度的不足 | 第25-26页 |
3.2.1 以行政主导救济为主 | 第25-26页 |
3.2.2 传统侵权法救济制度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第26页 |
3.2.3 救济制度单一,救济显现滞后性 | 第26页 |
本章小结 | 第26-28页 |
第4章 大规模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之域外借鉴 | 第28-34页 |
4.1 美国的社会化救济制度 | 第28-29页 |
4.1.1 责任保险 | 第28页 |
4.1.2 基金模式 | 第28-29页 |
4.2 德国的社会化救济制度 | 第29-31页 |
4.2.1 责任保险 | 第29-30页 |
4.2.2 赔偿基金 | 第30-31页 |
4.3 美国、德国的社会化救济制度给予我国的启示 | 第31-32页 |
4.3.1 美国、德国的责任保险制度给予我国的启示 | 第31-32页 |
4.3.2 美国、德国的赔偿基金制度给予我国的启示 | 第32页 |
本章小结 | 第32-34页 |
第5章 大规模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之一:责任保险 | 第34-43页 |
5.1 责任保险的意义 | 第34-36页 |
5.1.1 使受害人得到有效救济 | 第34-35页 |
5.1.2 合理保护加害人 | 第35页 |
5.1.3 减少社会成本 | 第35-36页 |
5.1.4 弥补侵权法救济的不足 | 第36页 |
5.2 我国责任保险制度的现状 | 第36-37页 |
5.3 我国责任保险的具体制度构建 | 第37-41页 |
5.3.1 保险机构 | 第37-38页 |
5.3.2 模式选择 | 第38页 |
5.3.3 责任范围 | 第38-39页 |
5.3.4 责任限额 | 第39页 |
5.3.5 保险费率 | 第39-40页 |
5.3.6 风险防范 | 第40-41页 |
本章小结 | 第41-43页 |
第6章 大规模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之二:赔偿基金 | 第43-49页 |
6.1 赔偿基金的意义 | 第43-44页 |
6.1.1 救济的及时性 | 第43页 |
6.1.2 救济的全面性 | 第43页 |
6.1.3 救济的长效性 | 第43-44页 |
6.1.4 救济的公平性 | 第44页 |
6.2 我国赔偿基金制度的现状 | 第44-45页 |
6.3 我国赔偿基金的具体制度构建 | 第45-48页 |
6.3.1 设立模式 | 第45页 |
6.3.2 适用范围 | 第45-46页 |
6.3.3 赔付标准 | 第46页 |
6.3.4 资金筹措 | 第46-47页 |
6.3.5 基金的管理 | 第47页 |
6.3.6 基金的终止 | 第47-48页 |
本章小结 | 第48-49页 |
结语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4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4-55页 |
致谢 | 第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