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导论 | 第10-16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10-11页 |
二、研究的现状 | 第11-12页 |
三、研究的框架 | 第12-13页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13-16页 |
第一章 犯罪被害人救助问题概述 | 第16-22页 |
第一节 犯罪被害人概念与社会特征 | 第16-18页 |
一、犯罪被害人的概念 | 第16页 |
二、犯罪被害人的社会特征 | 第16-18页 |
第二节 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涵义界定 | 第18-22页 |
一、犯罪被害人救助相关用语的概念解读 | 第18-20页 |
二、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涵义界定 | 第20-22页 |
第二章 完善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 第22-30页 |
第一节 被害人救助体系不完善引发的社会问题 | 第22-24页 |
一、被害人获赔困难,赔偿判决白条的现象较为普遍 | 第22-23页 |
二、被害人矛盾激化,参与上访闹访的问题较为突出 | 第23页 |
三、被害人自暴自弃,向犯罪人转化的情况较为严重 | 第23-24页 |
四、被害人消极配合,阻碍司法活动的形势较为严峻 | 第24页 |
第二节 被害人救助工作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24-26页 |
一、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被害人行为基于生理需要的追求与满足 | 第25-26页 |
二、木桶理论分析——救助体系短板在于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缺失 | 第26页 |
第三节 完善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 | 第26-30页 |
一、国家补偿立法有助于保障人权,彰显人本理念 | 第27页 |
二、国家补偿立法有助于被害恢复,实现公平正义 | 第27-28页 |
三、国家补偿立法有助于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安定 | 第28页 |
四、国家补偿立法有助于保障司法,恢复利益平衡 | 第28-30页 |
第三章 国外犯罪被害人补偿立法考察 | 第30-38页 |
第一节 欧美国家 | 第30-34页 |
一、英国 | 第30-31页 |
二、美国 | 第31-32页 |
三、德国 | 第32-33页 |
四、法国 | 第33-34页 |
第二节 亚洲国家 | 第34-36页 |
一、日本 | 第34-35页 |
二、韩国 | 第35-36页 |
第三节 对国外犯罪被害人补偿立法的解读 | 第36-38页 |
一、国家补偿成为各国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核心 | 第36-37页 |
二、各国犯罪被害人补偿立法内容之共性分析 | 第37-38页 |
第四章 我国犯罪被害人救助实践考察 | 第38-46页 |
第一节 部分省市对犯罪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探索 | 第38-42页 |
一、山东省淄博市——成为全国首个对犯罪被害人进行救助的试点城市 | 第38页 |
二、山东省青岛市——设立全国首个被害人救助专项基金 | 第38-39页 |
三、福建省福州市——成立全国首个司法救助委员会 | 第39-40页 |
四、江苏省无锡市——出台全国首部对犯罪被害人进行救助的地方性法规 | 第40-41页 |
五、宁夏回族自治区——颁布全国首部对犯罪被害人进行救助的省级地方条例 | 第41页 |
六、其他省市对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 第41-42页 |
第二节 犯罪被害人救助实践带来的启示 | 第42-46页 |
一、国家补偿成为当前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 | 第42-43页 |
二、我国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之可行性分析 | 第43-46页 |
第五章 和谐社会背景下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的初步设想 | 第46-59页 |
第一节 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立法模式 | 第46-47页 |
第二节 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基本原则 | 第47-49页 |
一、补偿公正性原则 | 第47页 |
二、补偿有限性原则 | 第47-48页 |
三、补偿适当性原则 | 第48页 |
四、补偿辅助性原则 | 第48页 |
五、补偿及时性原则 | 第48-49页 |
第三节 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 第49-52页 |
一、补偿适用对象 | 第49页 |
二、补偿适用范围 | 第49-51页 |
三、补偿适用条件 | 第51-52页 |
第四节 被害人国家补偿的审议机关及补偿程序 | 第52-57页 |
一、补偿的审议机关 | 第52-54页 |
二、补偿程序 | 第54-57页 |
第五节 被害人国家补偿的补偿方式、数额及资金来源 | 第57-59页 |
一、补偿方式 | 第57页 |
二、补偿数额 | 第57-58页 |
三、资金来源 | 第58-59页 |
结语 | 第59-60页 |
注释 | 第60-65页 |
参考文献 | 第65-68页 |
后记 | 第68-6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