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部分 财政分权与宪政 | 第10-14页 |
一、分权及财政分权的界定 | 第10-11页 |
二、财政分权的宪政价值 | 第11-14页 |
第二部分 财政分权的实践模式 | 第14-22页 |
一、外国及我国台湾地区财政分权模式 | 第14-18页 |
(一) 以美国为代表的联邦制国家的对称型分权模式 | 第14-15页 |
(二) 以德国为代表的联邦制国家的非对称型分权模式 | 第15-16页 |
(三) 以法国为代表的单一制国家的非对称型分权模式 | 第16页 |
(四) 以日本为代表的单一制国家的对称型分权模式 | 第16-17页 |
(五) 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对分权模式 | 第17-18页 |
二、境外财政分权实践的经验借鉴 | 第18-20页 |
(一) 完备的财税法律体系,结合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设置 | 第19页 |
(二) 合理的财政层级体制,相配套的明细的事权财权配置 | 第19-20页 |
(三) 地方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和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把握 | 第20页 |
三、建国后我国财政分权改革的历史评析 | 第20-22页 |
第三部分 对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宪政分析 | 第22-30页 |
一、分税制改革带来的宪政曙光 | 第22-25页 |
(一) 分税制的实行,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规范化分权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 第22-23页 |
(二) 分税制后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公民权利的发展 | 第23-24页 |
(三) 分税制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巩固了中央的权威地位 | 第24页 |
(四) 分税制后地方政府逐渐具备了责权力相统一的独立财政主体地位 | 第24-25页 |
二、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面临的宪政挑战 | 第25-30页 |
(一) 分税制面临法治建设的挑战 | 第25-26页 |
(二)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和财权的分配不合理 | 第26-28页 |
(三) 省以下分税制改革具有不彻底性 | 第28-30页 |
第四部分 完善现行财政分权体制的建议 | 第30-37页 |
一、实现财政分权法治化,赋予地方政府权利主体地位 | 第30-32页 |
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权,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 | 第32-34页 |
三、深化省以下分税制改革,彻底化解我国基层财政困境 | 第34-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注释 | 第38-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3页 |
致谢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