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国家法、宪法论文

对我国现行财政分权体制的宪政思考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部分 财政分权与宪政第10-14页
 一、分权及财政分权的界定第10-11页
 二、财政分权的宪政价值第11-14页
第二部分 财政分权的实践模式第14-22页
 一、外国及我国台湾地区财政分权模式第14-18页
  (一) 以美国为代表的联邦制国家的对称型分权模式第14-15页
  (二) 以德国为代表的联邦制国家的非对称型分权模式第15-16页
  (三) 以法国为代表的单一制国家的非对称型分权模式第16页
  (四) 以日本为代表的单一制国家的对称型分权模式第16-17页
  (五) 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对分权模式第17-18页
 二、境外财政分权实践的经验借鉴第18-20页
  (一) 完备的财税法律体系,结合规范有序的法律制度设置第19页
  (二) 合理的财政层级体制,相配套的明细的事权财权配置第19-20页
  (三) 地方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和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把握第20页
 三、建国后我国财政分权改革的历史评析第20-22页
第三部分 对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宪政分析第22-30页
 一、分税制改革带来的宪政曙光第22-25页
  (一) 分税制的实行,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规范化分权开辟了一条新路径第22-23页
  (二) 分税制后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公民权利的发展第23-24页
  (三) 分税制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巩固了中央的权威地位第24页
  (四) 分税制后地方政府逐渐具备了责权力相统一的独立财政主体地位第24-25页
 二、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面临的宪政挑战第25-30页
  (一) 分税制面临法治建设的挑战第25-26页
  (二)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和财权的分配不合理第26-28页
  (三) 省以下分税制改革具有不彻底性第28-30页
第四部分 完善现行财政分权体制的建议第30-37页
 一、实现财政分权法治化,赋予地方政府权利主体地位第30-32页
 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权,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第32-34页
 三、深化省以下分税制改革,彻底化解我国基层财政困境第34-37页
结语第37-38页
注释第38-40页
参考文献第40-43页
致谢第43页

论文共43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研究
下一篇: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