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一、法官员额制概述 | 第9-16页 |
(一) 法官员额制实施前我国法官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9-12页 |
1、法院运行机制的行政化和地方化 | 第9-10页 |
2、法官任职的条件不够严格 | 第10-12页 |
3、法院人员分工不科学、不明确 | 第12页 |
(二) 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及历史发展 | 第12-14页 |
1、法官员额制的概念 | 第12-13页 |
2、我国法官员额制地历史发展 | 第13-14页 |
(三) 法官员额制的运行机理 | 第14页 |
(四) 我国实行法官员额制的必要性 | 第14-16页 |
1、凸显法院的核心职能——以审判为中心 | 第14-15页 |
2、有助于法官更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 第15页 |
3、明显提高司法效率 | 第15-16页 |
4、显著增强司法公正性 | 第16页 |
二、法官员额制实施的障碍及克服 | 第16-23页 |
(一) 我国实行法官员额制存在的障碍 | 第16-20页 |
1、制度革新与现行法有冲突 | 第16-17页 |
2、法官管理的行政化与员额制格格不入 | 第17-18页 |
3、司法权力地方化与司法独立不相符 | 第18-19页 |
4、法官员额制与现行部分法官的利益存在冲突 | 第19-20页 |
(二) 我国实行法官员额制的障碍克服 | 第20-23页 |
1、《法官法》修改已经刻不容缓 | 第20页 |
2、法院运行机制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 | 第20-21页 |
3、司法地方化的顽疾应当除之后快 | 第21-22页 |
4、重视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法官离职问题 | 第22-23页 |
三、我国法官员额制的具体构建及建议 | 第23-31页 |
(一) 法院三类人员的具体职责划分 | 第23页 |
(二) 人员配置比例的安排 | 第23-25页 |
1、我国员额比例的确定和实践 | 第23-24页 |
2、外国经验的借鉴和我国员额比例的完善 | 第24-25页 |
(三) 入额法官的遴选制度及法院领导参与案件审判的重要性 | 第25-29页 |
1、法官遴选方法及存在的问题 | 第25-26页 |
2、优秀法官的判断标准 | 第26-27页 |
3、我国法官遴选办法的完善建议 | 第27-29页 |
4、有领导职务的法官多参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 | 第29页 |
(四) 完善法院三类人员的招录、聘任机制 | 第29-31页 |
(五) 建立我国初任司法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 第31页 |
四、建立健全我国法院人员职业保障及考核机制 | 第31-38页 |
(一) 入额法官的职业保障 | 第31-35页 |
1、法官的薪酬待遇保障 | 第31-33页 |
2、法官的身份权利保障 | 第33-35页 |
(二) 司法辅助人员的职业保障及激励措施 | 第35-37页 |
1、法官助理的职业保障 | 第35-36页 |
2、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 | 第36-37页 |
(三) 完善法官退出机制 | 第37-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1页 |
附录 | 第41-42页 |
致谢 | 第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