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绪论 | 第12-30页 |
一、问题及缘起 | 第12-17页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17-20页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20-26页 |
四、创新之处及局限 | 第26-28页 |
五、研究方法 | 第28页 |
六、文章结构 | 第28-30页 |
第一章 法律的合宪性控制:从事后到事前的视角转变 | 第30-72页 |
一、事后法律合宪性控制机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其不足 | 第31-43页 |
(一)通过修改法律和法律清理确保法律的合宪性 | 第31-37页 |
(二)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法律案指出法律违宪的嫌疑 | 第37-41页 |
(三)在法律通过后另行确认法律的合宪性 | 第41-43页 |
二、审议阶段的合宪性控制:何以可能 | 第43-60页 |
(一)从事后控制向事前控制的视角转换 | 第43-48页 |
(二)法律草案审议过程中合宪性控制的可能性 | 第48-57页 |
(三)通过审议控制法律合宪性的优势 | 第57-60页 |
三、事前的宪法审查与审议中的合宪性控制:一个比较的视角 | 第60-70页 |
(一)事前的宪法审查模式:全球分布与特征 | 第60-65页 |
(二)我国法律草案审议程序与事前宪法审查关系之辨 | 第65-68页 |
(三)通过规范立法程序弥补宪法监督制度实效性不足的必要性 | 第68-70页 |
四、小结 | 第70-72页 |
第二章 法律草案的形式合宪性控制 | 第72-116页 |
一、我国宪法文本作为“高级法”的实践空间 | 第73-88页 |
(一)法律草案的审议阶段是宪法作为高级法的主要实践空间 | 第73-77页 |
(二)宪法文本作为审议标准的适用条件 | 第77-88页 |
二、“依宪审议”的实践样态 | 第88-106页 |
(一)在审议过程中将宪法增列为立法依据 | 第88-92页 |
(二)根据宪法的具体规定维持法律草案的内容 | 第92-95页 |
(三)根据宪法文本增加相关条款 | 第95-100页 |
(四)根据宪法文本修改和删除法律草案中的具体条款 | 第100-106页 |
三、法律草案形式合宪性的判断标准 | 第106-114页 |
(一)文面判断方法的特点 | 第106-109页 |
(二)形式合宪性的认定标准 | 第109-114页 |
四、小结 | 第114-116页 |
第三章 法律草案的实质合宪性控制:以基本权利保障为例 | 第116-154页 |
一、从形式合宪性到实质合宪性 | 第116-126页 |
(一)实质合宪论的出场的动因 | 第116-122页 |
(二)实质合宪性的判断标准与立场 | 第122-126页 |
二、审议过程中基本权利内容和救济途径的形成 | 第126-135页 |
(一)审议过程中基本权利内容的形成 | 第127-131页 |
(二)审议过程中基本权利救济途径的形成 | 第131-135页 |
三、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审议过程中比例原则的运用 | 第135-152页 |
(一)审议过程中比例原则的适用空间 | 第136-138页 |
(二)审议过程中妥当性原则与必要性原则的应用过程 | 第138-146页 |
(三)狭义比例原则的适用——以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范围界定为例 | 第146-152页 |
四、小结 | 第152-154页 |
第四章 审议过程中合宪性控制的局限及其完善 | 第154-188页 |
一、审议过程中合宪性控制机制的局限 | 第155-166页 |
(一)审议过程中合宪性控制的功能界限 | 第155-158页 |
(二)审议过程中合宪性控制的实践缺陷 | 第158-163页 |
(三)导致法律出现合宪性瑕疵的因素分析 | 第163-166页 |
二、我国建立事前宪法审查的实效性预估 | 第166-179页 |
(一)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进行事前审查的实效性评估 | 第166-171页 |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主动释宪的可能性分析 | 第171-175页 |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依申请释宪的可行性分析 | 第175-179页 |
三、回归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控制 | 第179-186页 |
(一)加强和改善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 第179-181页 |
(二)从“多数型立法”模式迈向“共识型立法”模式 | 第181-186页 |
四、小结 | 第186-188页 |
结论 | 第188-192页 |
参考文献 | 第192-204页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第204-206页 |
后记 | 第206-20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