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

完全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思能力之侵权责任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33条为主要分析对象

中文摘要第3-4页
ABSTRACT第4页
1.绪论第6-9页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第6页
    1.2 研究现状第6-8页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8-9页
2.暂时丧失意思能力人之侵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困惑第9-11页
    2.1 案例呈现第9页
    2.2 暂时丧失意思能力行为人侵权责任之法律困惑第9-10页
    2.3《侵权责任法》第33条存在的必要性第10-11页
3. 完全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思能力的基本理论第11-18页
    3.1 意思能力与过错第11-13页
    3.2 意思能力与责任能力第13-15页
    3.3 完全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思能力的界定第15-18页
4.《侵权责任法》第33条评析第18-28页
    4.1 对《侵权责任法》第33条的解读第18-19页
    4.2《侵权责任法》第33条的法律适用第19-21页
    4.3《侵权责任法》第33条所涉及的归责原则第21-24页
    4.4 对《侵权责任法》第33条几个关键概念的解释第24-28页
结语第28-29页
参考文献第29-31页
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清单第31-32页
致谢第32页

论文共32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法律问题研究
下一篇:论第三人欺诈、胁迫的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