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第一章 引言 | 第8-10页 |
第二章 公司转投资的涵义 | 第10-13页 |
一、公司转投资的定义 | 第10-11页 |
二、公司转投资的范围 | 第11-13页 |
1、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 | 第11页 |
2、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 | 第11-13页 |
第三章 公司转投资行为弊端的分析 | 第13-19页 |
一、公司转投资易造成资本虚增,使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危及社会交易安全 | 第14-15页 |
1、由单项投资或环行投资引起的资本虚增 | 第14-15页 |
2、由母子公司引起的实质性减资 | 第15页 |
二、对转投资后形成的各种关系的不正当利用,可能侵害他方权益 | 第15-19页 |
1、董事、监事利用转投资控制本公司股东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落空 | 第15-16页 |
2、公司转投资可能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 第16-18页 |
3、公司转投资使少数股东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 | 第18-19页 |
第四章 各国(地区)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19-23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19-20页 |
1、成文法直接规定 | 第19页 |
2、成文法之外的限制制度 | 第19-20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20-21页 |
三、两大法系国家关于转投资规制规定的不同 | 第21-23页 |
第五章 我国对公司转投资行为的法律规制存在的缺陷 | 第23-30页 |
一、新公司法鼓励投资的立法原则忽视了经济安全 | 第23-26页 |
1、新公司法对转投资额度不设限制,极易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 第23-25页 |
2、新公司法不限制转投资的额度,对法定资本制度造成了冲击 | 第25-26页 |
3、禁止公司向合伙企业转投资,不符合经济发展趋势 | 第26页 |
二、新公司法缺乏对转投资引起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调整制度 | 第26-28页 |
1、新公司法没有对由转投资引起的母子公司问题做出相关规制 | 第26-27页 |
2、新公司法没有对由转投资引起的关联企业问题做出相关规制 | 第27-28页 |
三、新公司法缺少调整转投资关系的相关外围法律 | 第28-29页 |
四、新公司法缺少对违法转投资行为的处罚措施 | 第29-30页 |
第六章 对我国公司转投资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30-43页 |
一、制定相应的信息纰漏制度,完善外围法律 | 第30-31页 |
二、法律应明确规定股权的行使限制,防止公司治理结构落空 | 第31-32页 |
三、完善公司法中关于转投资公司少数股东的一般保护措施 | 第32-36页 |
1、在公司法中明确少数股东享有各种诉讼提起权 | 第32-34页 |
2、强制公司或多数股东收购少数股东的股份 | 第34-35页 |
3、完善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相关规定 | 第35-36页 |
4、建立代位权制度,保护小股东利益 | 第36页 |
四、在公司法中建立优先权制度,保护债权人利益 | 第36-37页 |
五、完善对转投资中投资比例和投资对象的规定 | 第37-39页 |
1、法律应明确规定对转投资比例的限制 | 第37-39页 |
2、允许公司向合伙企业转投资 | 第39页 |
六、完善新公司法关于转投资引起的关联企业问题的法律规制 | 第39-40页 |
七、明确对违法转投资行为的惩罚措施,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40-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后记 | 第45-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