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 第1-11页 |
| 第一章 正确认识辩论主义——辩论主义理论导入 | 第11-22页 |
| 第一节 辩论主义简述 | 第11-14页 |
| 一、辩论主义的渊源 | 第11-12页 |
| 二、辩论主义的概念 | 第12-13页 |
| 三、辩论主义的基本内涵 | 第13-14页 |
| 第二节 辩论主义的理论根据 | 第14-17页 |
| 一、实质说 | 第14-15页 |
| 二、手段说 | 第15页 |
| 三、防止不意打击说 | 第15-16页 |
| 四、多元说 | 第16-17页 |
| 第三节 辩论主义的功能 | 第17-18页 |
| 一、合理划分当事人和法官在民事诉讼中的权限 | 第17-18页 |
| 二、防止诉讼中的突袭 | 第18页 |
| 三、保证法官中立性 | 第18页 |
| 第四节 辩论主义适用的例外 | 第18-22页 |
| 一、人事诉讼案件(一般指婚姻家庭案件)适用的例外 | 第19页 |
| 二、间接事实与辅助事实适用的例外 | 第19-20页 |
| 三、职权调查事项的例外规定 | 第20-22页 |
| 第二章 辩论主义的发展方向——辩论主义与相关理论的分析 | 第22-34页 |
| 第一节 辩论主义的缺陷及其发展方向 | 第22-24页 |
| 一、辩论主义的先天缺陷 | 第22-23页 |
| 二、辩论主义的发展方向 | 第23-24页 |
| 第二节 辩论主义与阐明权 | 第24-29页 |
| 一、阐明权制度简述 | 第24-25页 |
| 二、关于辩论主义与阐明权关系的争论 | 第25-26页 |
| 三、从民事审判之目的看二者的互补关系 | 第26-29页 |
| 第三节、辩论主义与诚实信用原则 | 第29-34页 |
| 一、诚实信用原则简述 | 第29-31页 |
| 二、辩论主义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关系 | 第31-34页 |
| 第三章 我国民事诉讼与辩论主义——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缺陷及辩论主义倾向在司法改革中之体现 | 第34-45页 |
| 第一节 我国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简述 | 第34-38页 |
|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 第34页 |
| 二、我国辩论原则与辩论主义的区别 | 第34-35页 |
| 三、我国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的缺陷及其成因反思 | 第35-38页 |
| 第二节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辩论主义之痕迹及其缺陷 | 第38-45页 |
| 一、两司法解释体现辩论主义之内容与不足 | 第38-40页 |
| 二、诉讼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 第40-45页 |
| 第四章 引入辩论主义充实辩论原则 | 第45-52页 |
| 第一节 我国民事诉中引入辩论主义之必要性 | 第45-47页 |
| 一、引入辩论主义益于实现程序公正之要求 | 第45-46页 |
| 二、引入辩论主义益于民事诉讼改革目标之实现,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事诉讼体制 | 第46-47页 |
| 三、实行辩论主义益于提高诉讼效率 | 第47页 |
| 第二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引入辩论主义之现实基础 | 第47-48页 |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我国民事诉讼引入辩论主义原则之经济基础 | 第47-48页 |
| 二、承认公法、私法的划分和私法自治,是我国民事诉讼确立辩论主义原则之理论基础 | 第48页 |
| 第三节 民事诉讼引入辩论主义的几点建议 | 第48-52页 |
| 一、辩论主义在立法中表现形式 | 第48-49页 |
| 二、增强法官阐明权之规制 | 第49-50页 |
| 三、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约束当事人自认 | 第50-51页 |
| 四、建立独立人事诉讼程序,实行辩论主义适用的例外 | 第51-52页 |
| 结论 | 第52-53页 |
| 参考文献 | 第53-56页 |
| 后记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