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8页 |
第一部分:法人犯罪的历史考察 | 第8-13页 |
一、英美法系法人犯罪的刑事立法 | 第9-10页 |
二、大陆法系法人犯罪的刑事立法 | 第10-13页 |
第二部分:我国单位犯罪的立法评述 | 第13-18页 |
一、我国单位犯罪立法规定的缺陷 | 第14-15页 |
二、理论界关于“单位犯罪界定标准”的学术争鸣 | 第15-18页 |
第三部分:单位犯罪的界定标准 | 第18-43页 |
一、单位的独立人格是界定单位犯罪的前提条件 | 第18-26页 |
(一) 单位独立人格确定的原则 | 第19-20页 |
(二) 有关单位人格的若干司法争议问题的认定 | 第20-23页 |
(三) 单位人格否定的存在情形 | 第23-26页 |
二、行为的可归属性是界定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核心是单位意志的判断 | 第26-35页 |
(一) 行为的可归属性判断对于界定单位犯罪的必要性 | 第26-27页 |
(二) 行为的可归属性判断的具体标准 | 第27-33页 |
(三) 行为的可归属性判断需要注意的问题 | 第33-35页 |
三、利益的归属性是界定单位犯罪的直观标准 | 第35-40页 |
(一) 理论困境的解决——“为单位谋取利益”的理论定位 | 第36-38页 |
(二) “为单位谋取利益”的认定 | 第38-40页 |
四、单位承担刑罚后果是界定单位犯罪的责任标准——对我国刑法单罚制“单位犯罪”的质疑 | 第40-43页 |
第四部分:单位犯罪的立法完善 | 第43-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书目 | 第46-49页 |
后记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