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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制度研究

导言第1-14页
第一章 遗失物的概念第14-21页
 一、有主物与无主物第14-16页
 二、遗失物的概念和范围第16-18页
  (一) 遗失物的概念第16-18页
  (二) 界定遗失物的范围的法律的不足第18页
 三、特种遗失物第18-20页
 四、遗失物与相关概念第20-21页
第二章 遗失物构成第21-24页
 一、关于遗失物构成的学说第21-22页
 二、遗失物的构成第22-24页
第三章 遗失物拾得之意义第24-30页
 一、拾得遗失物的概念第24-25页
 二、遗失物拾得之性质辨析第25-27页
 三、境外拾得遗失物制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第27-29页
  (一) 境外立法情况第27-28页
  (二) 相关问题上我国民事立法现状第28-29页
 四、拾得遗失物制度意义探究第29-30页
第四章 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制度第30-42页
 一、对我国遗失物制度的回顾第30-32页
 二、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道德分析第32-35页
  (一) 规定拾得人报酬请求权是知恩图报、平等互利的应然要求第34-35页
  (二) 规定拾得人报酬请求权有鼓励人们为善的作用第35页
 三、我国规定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经济分析第35-42页
  (一) “经济人”假设第36-37页
  (二) 设立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经济学分析第37-38页
  (三) 报酬请求权与悬赏广告的竞合第38-42页
第五章 遗失物无人认领情况下所有权的归属第42-56页
 一、所有权界定第43-46页
  (一) 界定的意义第43-45页
  (二) 界定原则第45-46页
 二、遗失物拾得的所有权界定第46-49页
 三、对“收归国家所有”的批判第49-56页
  (一) “国家所有权”概念与性质的疑问第49-51页
  (二) “收归国家所有”的规定模糊,不利于实践中操作第51-53页
  (三) “收归国有”不利于物的使用价值的发挥第53-54页
  (四) “收归国家所有”的经济基础已发生改变、私权至上观念深入人心第54-56页
第六章 拾得遗失物制度构建第56-62页
 一、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第56-60页
  (一) 拾得人的权利第56-59页
  (二) 拾得人的义务第59-60页
 二、法律责任第60-62页
  (一) 民事责任第60-61页
  (二) 行政责任第61页
  (三) 刑事责任第61-62页
结语第62-64页
主要参考文献第64-67页
致谢第67-68页
论文独创性声明第68页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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