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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研究

摘要第1-6页
英文摘要第6-10页
引言第10-11页
一、府际关系及其基本模式第11-17页
 (一) 府际关系的含义第11-12页
 (二) 中央与地方府际关系的基本模式第12-17页
  1.单一制的府际关系模式第12-13页
  2.联邦制的府际关系模式第13-15页
  3.邦联制的府际关系模式第15页
  4.混合制的府际关系模式第15-17页
二、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府际关系的基本模式第17-20页
 (一) 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地方政府的关系模式第18-19页
 (二)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的关系模式第19页
 (三)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关系模式第19-20页
三、我国纵向府际关系中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第20-29页
 (一)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历史发展第21-23页
 (二)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实质与内容第23-29页
  1.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实质第23-24页
  2.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内容第24-29页
四、我国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29-39页
 (一) 利益诉求和价值追求各异导致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落实受阻第29-31页
 (二)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不明确第31-34页
  1.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划分不清晰第31-32页
  2.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关系没有理顺第32-34页
 (三) 调整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第34-37页
  1.相当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特别是自治条例尚未颁布第34-35页
  2.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法规、规章尚不配套第35-36页
  3.法律法规的特色性不强第36-37页
 (四) 保障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监督机制尚未健全第37-38页
 (五) 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治参与不足第38-39页
 (六) 民族自治地方没有用足用好自治权第39页
五、构建和谐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对策第39-53页
 (一) 增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意识第40-41页
  1.中央与上级机关要转变观念,充分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第40-41页
  2.强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公民的自治意识第41页
 (二) 完善调整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法律法规第41-43页
  1.完善立法体系,抓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贯彻落实第41-42页
  2.加快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的配套法规第42-43页
  3.制定的法律法规要有自己的特色第43页
 (三) 合理划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和财权第43-47页
  1.明确划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界限第43-44页
  2.理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关系第44-47页
 (四) 健全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监督机制第47-50页
  1.完善权力机关的监督第47-48页
  2.完善行政机关的监督第48-49页
  3.健全和完善司法监督第49-50页
 (五)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公民政治参与机制第50-51页
 (六) 民族自治地方要用足、用活、用好自治权第51-53页
结论第53-54页
参考文献第54-59页
致谢第59-60页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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