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英文摘要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府际关系及其基本模式 | 第11-17页 |
(一) 府际关系的含义 | 第11-12页 |
(二) 中央与地方府际关系的基本模式 | 第12-17页 |
1.单一制的府际关系模式 | 第12-13页 |
2.联邦制的府际关系模式 | 第13-15页 |
3.邦联制的府际关系模式 | 第15页 |
4.混合制的府际关系模式 | 第15-17页 |
二、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府际关系的基本模式 | 第17-20页 |
(一) 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地方政府的关系模式 | 第18-19页 |
(二)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的关系模式 | 第19页 |
(三)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关系模式 | 第19-20页 |
三、我国纵向府际关系中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 | 第20-29页 |
(一)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历史发展 | 第21-23页 |
(二)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实质与内容 | 第23-29页 |
1.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实质 | 第23-24页 |
2.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内容 | 第24-29页 |
四、我国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9-39页 |
(一) 利益诉求和价值追求各异导致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落实受阻 | 第29-31页 |
(二)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不明确 | 第31-34页 |
1.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划分不清晰 | 第31-32页 |
2.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关系没有理顺 | 第32-34页 |
(三) 调整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 第34-37页 |
1.相当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特别是自治条例尚未颁布 | 第34-35页 |
2.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法规、规章尚不配套 | 第35-36页 |
3.法律法规的特色性不强 | 第36-37页 |
(四) 保障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监督机制尚未健全 | 第37-38页 |
(五) 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治参与不足 | 第38-39页 |
(六) 民族自治地方没有用足用好自治权 | 第39页 |
五、构建和谐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对策 | 第39-53页 |
(一) 增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意识 | 第40-41页 |
1.中央与上级机关要转变观念,充分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 第40-41页 |
2.强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公民的自治意识 | 第41页 |
(二) 完善调整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府际关系的法律法规 | 第41-43页 |
1.完善立法体系,抓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贯彻落实 | 第41-42页 |
2.加快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的配套法规 | 第42-43页 |
3.制定的法律法规要有自己的特色 | 第43页 |
(三) 合理划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和财权 | 第43-47页 |
1.明确划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事权界限 | 第43-44页 |
2.理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关系 | 第44-47页 |
(四) 健全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监督机制 | 第47-50页 |
1.完善权力机关的监督 | 第47-48页 |
2.完善行政机关的监督 | 第48-49页 |
3.健全和完善司法监督 | 第49-50页 |
(五)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公民政治参与机制 | 第50-51页 |
(六) 民族自治地方要用足、用活、用好自治权 | 第51-53页 |
结论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9页 |
致谢 | 第59-60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第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