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第一章 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沿革与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展开 | 第11-26页 |
第一节 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历史沿革 | 第11-14页 |
一、1950年《婚姻法》下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 第11-12页 |
二、1980年《婚姻法》下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 第12-13页 |
三、2001年《婚姻法》下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 第13-14页 |
第二节 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与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 | 第14-20页 |
一、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概述 | 第14-19页 |
二、日常家事代理制度与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 | 第19-20页 |
第三节 我国未设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原因探析 | 第20-21页 |
一、受前苏联立法模式的影响 | 第20页 |
二、受日常家事代理制度起源的影响 | 第20-21页 |
三、受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 | 第21页 |
四、受我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影响 | 第21页 |
第四节 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第21-26页 |
一、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便捷性、高效性的要求 | 第22页 |
二、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婚姻家庭法的内在法理要求和婚姻家庭生活的 内在需要 | 第22-23页 |
三、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立法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以及交易安全的价 值取向 | 第23页 |
四、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符合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 | 第23-24页 |
五、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夫妻家事代理行为,保护夫妻财产安 全 | 第24页 |
六、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利于界定夫妻一方处理共同财产的界限 | 第24-26页 |
第二章 日常家事代理的适用范围 | 第26-29页 |
第一节 日常家事代理适用范围的界定 | 第26-27页 |
一、大陆法系国家 | 第26页 |
二、英美法系国家 | 第26页 |
三、我国台湾地区 | 第26-27页 |
第二节 日常家事代理的例外 | 第27-29页 |
一、不动产处分 | 第27页 |
二、风险较大行为 | 第27页 |
三、处理与配偶方人身关系密切的事务 | 第27-28页 |
四、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不动产或大额动产的行为 | 第28页 |
五、经营性行为 | 第28页 |
六、其他不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适用范围的事项 | 第28-29页 |
第三章 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 | 第29-35页 |
第一节 日常家事代理权行使的效力 | 第29-31页 |
一、内部效力 | 第29页 |
二、外部效力 | 第29-31页 |
第二节 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滥用 | 第31-35页 |
一、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情形及其后果 | 第31-33页 |
二、对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限制 | 第33-35页 |
第四章 关于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构建的几点设想 | 第35-46页 |
第一节 我国建立日常家事代理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第35-37页 |
一、日常家事代理在我国法制史上有迹可循 | 第35页 |
二、司法实践对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需求 | 第35页 |
三、现行规定中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有雏形 | 第35-37页 |
第二节 关于我国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构建的几点设想 | 第37-42页 |
一、适用范围的设定 | 第37-41页 |
二、关于夫妻连带责任的规定 | 第41-42页 |
三、关于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 | 第42页 |
第三节 几个值得探讨的特殊问题 | 第42-46页 |
一、事实婚姻、同居关系的男女能否成为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主体 | 第42-43页 |
二、离婚后有无日常家事代理权 | 第43-44页 |
三、分居对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影响 | 第44-46页 |
注释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后记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