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第一章 海洋污染治理的意义 | 第12-19页 |
第一节 海洋污染预防的必要性与预防作用的有限性 | 第12-14页 |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 第12-14页 |
二、预防作用的有限性 | 第14页 |
第二节 海洋污染的现状和污染治理的任务 | 第14-19页 |
一、海洋污染的现状 | 第14-17页 |
二、海洋污染治理的任务 | 第17-19页 |
第二章 我国海洋污染治理立法 | 第19-26页 |
第一节 我国海洋污染治理立法的产生和发展 | 第19页 |
第二节 我国海洋污染治理立法的主要成就 | 第19-22页 |
一、我国海洋污染治理中央立法 | 第19-21页 |
二、我国沿海地方人大、政府对海洋污染治理立法 | 第21-22页 |
第三节 对我国海洋污染治理立法的评价 | 第22-26页 |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现行立法及政策不能有效治理海洋污染 | 第22-23页 |
二、污染源不同导致法律适用混乱,不明确 | 第23页 |
三、条文原则性强,治理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 | 第23-24页 |
四、缺乏法律责任制约 | 第24-26页 |
第三章 海洋污染治理的治理主体与执法主体 | 第26-44页 |
第一节 海洋污染治理的治理主体 | 第26-36页 |
一、区别——治理主体与治理责任主体 | 第26-27页 |
二、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主体 | 第27-34页 |
三、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主体 | 第34-36页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治理的执法主体 | 第36-44页 |
一、立法对中央海洋污染治理执法机关的规定 | 第36-37页 |
二、立法对沿海地方污染治理执法机关的规定 | 第37-38页 |
三、对海洋污染治理的执法主体的分析 | 第38-44页 |
第四章 海洋污染治理的经费 | 第44-54页 |
第一节 海洋污染治理费用的种类 | 第44-46页 |
一、强制清污费 | 第44-45页 |
二、固定费用 | 第45页 |
三、恢复环境产生的费用 | 第45-46页 |
四、环境非经济损失产生的费用 | 第46页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治理资金来源、融资现状 | 第46-51页 |
一、我国海洋污染治理资金来源现状 | 第46-47页 |
二、我国海洋污染治理融资现状 | 第47-48页 |
三、海洋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 | 第48-51页 |
第三节 对污染治理资金问题的设想 | 第51-54页 |
一、拓宽治理资金的来源渠道——建议成立海洋污染治理基金 | 第51-52页 |
二、完善污染商业保险 | 第52页 |
三、规范治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第52-54页 |
第五章 海洋污染治理的法律责任 | 第54-59页 |
第一节 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责任的概念、内涵 | 第54页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责任的主体 | 第54-55页 |
第三节 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责任的责任类型 | 第55-57页 |
一、海洋污染治理民事法律责任 | 第55页 |
二、海洋污染治理行政法律责任 | 第55-56页 |
三、海洋污染治理刑事法律责任 | 第56-57页 |
第四节 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 第57-59页 |
一、传统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 第57-58页 |
二、海洋污染治理法律责任的承担形式 | 第58-59页 |
第六章 海洋污染治理的现状与海洋污染治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59-71页 |
第一节 海洋污染治理的成就与不足 | 第59-61页 |
一、海洋污染治理的成就 | 第59-60页 |
二、海洋污染治理的不足 | 第60-61页 |
第二节 完善海洋污染治理立法 | 第61-66页 |
一、完善海洋污染治理立法体系 | 第61-62页 |
二、促进沿海地方立法,提高操作性 | 第62-63页 |
三、规范法律责任,保障治污工作开展 | 第63-64页 |
四、程序法设置,突出程序作用 | 第64-65页 |
五、促进海洋污染治理公众参与制度 | 第65-66页 |
第三节 完善海洋污染治理执法 | 第66-71页 |
一、建立统一的海洋污染治理管理机构 | 第66-67页 |
二、妥善协调各机构间的关系 | 第67页 |
三、跨行政区域海洋治污制度 | 第67-69页 |
四、规制地方保护主义 | 第69页 |
五、培训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 第69-71页 |
结论 | 第71-72页 |
参考文献 | 第72-75页 |
致谢 | 第75-76页 |
个人简历 | 第76页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7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