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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5页
导言第9-13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9页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第9-10页
    三、文献综述第10-11页
    四、主要研究方法第11-12页
    五、论文结构第12页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第12-13页
第一章 披露制度——平衡标准化与专利之间冲突的制度安排第13-20页
    第一节 专利标准化的价值与影响第13-15页
        一、专利技术标准化的价值第13-14页
        二、标准与专利的融合带来的冲突第14-15页
    第二节 标准与专利的冲突带来的后果第15-18页
        一、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专利劫持第15-16页
        二、标准实施人反向劫持第16页
        三、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垄断行为第16-17页
        四、专利权人图谋垄断的行为第17-18页
    第三节 完善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的必要性第18-20页
        一、解决标准与专利冲突的有效手段第18-19页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创新第19-20页
第二章 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基本制度的构建第20-25页
    第一节 我国标准制定工作和标准制定组织的特殊性第20-21页
    第二节 对我国目前相关规定的分析和修改建议第21-25页
        一、对不同披露主体规定不同强制性程度的披露义务第22-23页
        二、披露时间应为标准制定时标准草案发布或征求意见阶段结束之前第23-24页
        三、披露的内容应加入专利许可条件信息第24-25页
第三章 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义务的性质及规制——合同法视角第25-31页
    第一节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对标准制定组织构成违约第25-27页
        一、专利权人与标准制定组织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第25-26页
        二、对标准制定组织构成违约的前提是存在披露义务条款第26-27页
    第二节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对标准实施人构成缔约过失第27-30页
        一、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分析第27-29页
        二、信息披露义务是一种先合同义务第29-30页
    第三节 合同法规制方式的局限性第30-31页
第四章 违反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制——专利法视角第31-40页
    第一节 违反专利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构成对专利权的滥用第31-33页
    第二节 法律后果——专利默示许可制度的引入第33-35页
        一、专利默示许可制度概述第33-34页
        二、引入专利默示许可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第34-35页
    第三节 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送审稿第85条存在的问题第35-40页
        一、专利默示许可应仅作为一种侵权抗辩方式第36-37页
        二、有导致反向劫持的可能第37-39页
        三、有导致强制许可的可能第39-40页
第五章 违反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制——反垄断法视角第40-46页
    第一节 专利权滥用与垄断的关系第40-41页
    第二节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第41-42页
    第三节 违反披露义务而“图谋垄断”构成要件的特殊性第42-46页
        一、界定相关市场的特殊性第43页
        二、违反披露义务的行为与市场支配地位的形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43-44页
        三、标准制定组织对披露义务的明确规定并非判断前提第44-46页
第六章 对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完善第46-49页
    第一节 对标准必要专利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构建的完善建议第46-47页
    第二节 对专利默示许可制度的完善建议第47页
    第三节 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相关规定的完善建议第47-49页
结语第49-50页
参考文献第50-54页
后记第54-55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5-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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