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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研究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5页
导言第9-16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9-10页
    二、研究的价值与意义第10-11页
    三、文献综述第11-14页
    四、主要研究方法第14-15页
    五、论文的主要结构第15页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第15-16页
第一章 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第16-28页
    第一节 英国商标注册法较早规定撤销未使用注册商标第16-20页
    第二节 国际条约中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及其演变第20-24页
        一、《巴黎公约》对注册商标不使用商标撤销规定的发展第20-21页
        二、TRIPS协定中对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规定演变第21-24页
    第三节 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正当性及其价值分析第24-26页
        一、商标权作为财产权正当性基础在于使用第24-25页
        二、撤销未使用商标使得稀缺资源能被充分利用第25-26页
        三、撤销未使用商标避免阻碍后来的诚实经营者第26页
    本章小结第26-28页
第二章 我国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第28-46页
    第一节 我国“撤三”制度的立法发展与现状第28-31页
        一、1904年《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细目》出现“撤三”雏形第28-29页
        二、1982年商标法首次规定“撤三”制度第29-30页
        三、2013年商标法删除“责令改正”的前置程序第30页
        四、法释[2017]2号明确“撤三”条件第30-31页
    第二节 我国“撤三”制度相关的司法实践现状分析第31-36页
        一、提及“撤三”的案件过半数为对引证商标提起“撤三”第31-32页
        二、审序多:超过35%“撤三”申请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第32-33页
        三、审时长:“撤三”案件审结平均时长超过三年第33-35页
        四、36.4%的商评委“撤三”决定被一审法院撤销第35页
        五、申请人成功率高:58.9%的诉争商标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第35-36页
    第三节 我国“撤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36-44页
        一、商标确权授权程序未能与“撤三”维持理论与逻辑上的一致第36-37页
        二、对“使用”构成要件的判断标准存在争议第37-42页
        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规定的矛盾第42-43页
        四、“撤三”异化为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第43-44页
    本章小结第44-46页
第三章 完善我国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的思考与建议第46-59页
    第一节 应区分商标“撤三”与商标侵权对使用的要求第46-48页
        一、商标“撤三”与商标侵权法律规定的立法目的不同第46页
        二、不区分二者会造成法院审理标准不一第46-47页
        三、对国外两种情形下商标使用规定的借鉴第47-48页
    第二节 应进一步完善注册商标不使用的判断要素第48-54页
        一、使用主体:明确使用主体应当知悉并同意商标的使用第49-50页
        二、使用行为:真实的使用意图+有效的使用行为第50-51页
        三、变体商标:两步测试法借鉴第51-52页
        四、使用证据:“质量”比“数量”更重要第52页
        五、增加关于仅以出口为目的商标使用能维持商标注册的规定第52-54页
    第三节 应进一步明确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构成条件第54-55页
        一、商标权人没有放弃商标的主观意图第54-55页
        二、存在客观原因阻碍商标进入流通领域第55页
    第四节 应完善注册商标不使用撤销制度程序第55-57页
        一、赋予法院直接撤销不使用商标的权力第55-57页
        二、不使用撤销期间从商标确权授权之日起计算第57页
    本章小结第57-59页
结语第59-60页
参考文献第60-65页
附录第65-70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70-71页
后记第7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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