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0-15页 |
一、被遗忘权保护标准问题的提出 | 第15-20页 |
(一)被遗忘权的内涵:个人信息删除 | 第15-16页 |
(二)被遗忘权的价值:个人信息自决 | 第16-18页 |
(三)被遗忘权的外延:基于保护标准的确立 | 第18-20页 |
二、我国立法中隐含的被遗忘权保护标准 | 第20-24页 |
(一)被遗忘权在我国立法中的间接体现 | 第20-23页 |
(二)个人信息删除具体标准的梳理 | 第23页 |
(三)对现有个人信息删除标准的评价 | 第23-24页 |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被遗忘权保护标准 | 第24-31页 |
(一)被遗忘权属于未被类型化的人格利益 | 第25-27页 |
(二)利益正当性与保护必要性标准的适用 | 第27-28页 |
(三)比例原则对两大标准的完善 | 第28-31页 |
四、欧盟被遗忘权保护标准对我国的启示 | 第31-38页 |
(一)《一般信息保护条例》中的被遗忘权条款 | 第31-34页 |
(二)第29号信息保护工作组发布的删除标准 | 第34-36页 |
(三)欧盟对我国被遗忘权保护标准的借鉴意义 | 第36-38页 |
五、被遗忘权保护标准在司法及立法中的应用 | 第38-41页 |
(一)司法层面:原则性标准与比例原则为裁判提供依据 | 第38页 |
(二)立法层面:列举式标准为将来个人信息立法提供基础 | 第38-40页 |
(三)余论 | 第40-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7页 |
致谢 | 第47-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