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引言 | 第11-13页 |
一、 广州铁路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存在的问题 | 第13-16页 |
二、 广州铁路检察机关不起诉存在问题原因之分析 | 第16-21页 |
(一) 因观念方面的影响,导致侦控机关办案质量不高 | 第16-17页 |
(二) 对法律的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侦控机关的办案质量 | 第17-18页 |
(三) 相对不起诉自由裁量权适用过宽 | 第18-20页 |
(四) 基于行业特点,铁路刑事案件侦查取证的难度较大 | 第20页 |
(五) 企业管理检察院,影响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 第20-21页 |
三、 解决铁路检察机关不起诉问题的应对之策 | 第21-32页 |
(一) 依法准确行使不起诉权,正确把握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 第23-24页 |
(二) 强化公诉引导侦查取证机制,积极提高办案质量 | 第24-26页 |
(三) 建立不起诉条件量化标准,细化有关不诉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 | 第26-27页 |
(四) 从程序上加强对不诉案件的制约监督,严格把好不起诉关 | 第27-29页 |
(五) 适当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 | 第29-30页 |
(六) 建立科学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改变不适当控制不诉率的做法 | 第30-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3页 |
后记 | 第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