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司法制度论文--检察院论文

绩效考评与检察权运行的关系--基于J省N市的实证素材的分析

摘要第2-3页
ABSTRACT第3-4页
引言第6-7页
第一章 我国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制度及其必要性第7-14页
    第一节 我国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制度的发展进程第7-10页
        一、第一阶段:探索与尝试第7-8页
        二、第二阶段:构建与发展第8-9页
        三、第三阶段:反思与调整第9-10页
    第二节 我国现行检察机关考核制度第10-12页
        一、外部考核与内部考核第10-11页
        二、检察人员考核与检察院考核第11页
        三、业务考核与综合考核第11页
        四、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第11-12页
    第三节 在我国检察机关引入考核制度的必要性第12-14页
        一、现行检察官管理制度要求检察机关引入绩效考核第12-13页
        二、检察官的职业特征决定应当对其实行绩效考核第13-14页
第二章 我国检察机关考评制度的实证考察第14-20页
    一、上级院对下级院逐级考核,各自制定考核办法第14页
    二、考核内容纷繁复杂,且均为量刑指标第14-16页
    三、考核制度不断变化,缺乏稳定性第16-20页
第三章 现行绩效考评制度对检察权行使的影响第20-27页
    第一节 考核目的功利性加剧公检法的“流水作业”局面第20-21页
    第二节 考评指标设定的不合理性扭曲了检察权的行使第21-24页
        一、无罪率等考核比率的绝对化倾向,使检察权的行使缺失了司法中立性和公正性第21-22页
        二、设定以案件后道程序的办理结果考核前道程序的办案质量,造成诉讼程序的倒流或前置第22-23页
        三、片面追求高数量的诉讼监督考核指标,反弱化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权力第23-24页
    第三节 多变的考评内容与方式严重影响检察权行使的稳定性和公平性第24-25页
    第四节 重实体轻程序考核导向导致正当程序被规避第25-27页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考核导向,促使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办案行为的发生第25-26页
        二、重实体轻程序的考核导向,导致变相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现象的发生第26-27页
第四章 改革检察机关考核制度的必要性与建议第27-29页
    第一节 改革检察机关考核制度的必要性第27页
    第二节 检察机关考核制度的改革建议第27-29页
        一、弱化检察院考核,强化检察人员考核第27-28页
        二、加入遵守程序方面的考核内容,与办案的实体结果权重考核第28页
        三、设置共性指标与特性指标,分层分类考核绩效第28-29页
结语第29-30页
参考文献第30-31页
致谢第31-33页

论文共33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万科地产多元化融资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启示研究
下一篇: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