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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研究--以我国西南地区部分法硕培养单位实践教学为视角

中文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2页
前言第12-15页
一、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概述第15-23页
 (一)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由来第15-16页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由来第15页
  2、我国西南地区"四院校"法律硕士培养权获批情形第15-16页
 (二) 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与定位第16-18页
  1、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第16-17页
  2、法律硕士的培养定位第17-18页
 (三) 法律硕士的性质与特征第18-20页
  1、法律硕士教育属于专业学位教育第18-19页
  2、法律硕士教育属于研究生层次教育第19页
  3、法律硕士教育属于应用型法律人才教育第19-20页
  4、法律硕士教育属于法律职业教育第20页
 (四) 法律硕士教育取得的成就第20-23页
  1、法律硕士教育培养了大量高层次法律人才第20-21页
  2、法律硕士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第21-23页
二、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第23-27页
 (一) 法律实践教学第23-24页
  1、法律实践教学内涵与特征第23页
  2、法律实践教学内容与分类第23-24页
  3、法律实践教学目的与意义第24页
 (二) 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第24-27页
  1、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目的、意义第24-25页
  2、法律硕士实践教学沿革第25-26页
  3、国家对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要求及规定第26-27页
三、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现状、存在问题第27-39页
 (一) 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现状第27页
 (二) 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27-39页
  1、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并未真正得到落实及培养模式的扭曲第28页
  2、实践课教学时数过少,课程设置不尽合理第28-34页
  3、法律硕士实践教学方式方法沿袭传统第34-35页
  4、师资力量难以满足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需要第35-36页
  5、法律硕士教学仍然以学校为主体,脱离法律实践第36-37页
  6、全日制法律硕士与在职法律硕士在教学上没有完全区别对待第37-39页
四、解决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对策与思考第39-55页
 (一) 修订与完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第39-41页
  1、增加实践课程,提高实践教学比重,突出法硕培养特色第39页
  2、强调全日制与在职法律硕士在教学上的区别对待第39-40页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切实地实行双导师制第40-41页
 (二)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传统的实践教学第41-50页
  1、模拟审判的组织实施第41-43页
  2、法律文书写作训练第43页
  3、法律社会实践第43-45页
  4、法律援助第45页
  5、加大案例教学比重,以案说法第45-47页
  6、法院旁听与观审第47-48页
  7、专业实习第48-49页
  8、法律实务讲座:司法实践的理论探索第49-50页
 (三) 积极拓宽丰富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新形式第50-55页
  1、联合培养基地的实践教学第50页
  2、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第50-51页
  3、法律谈判与法律辩论第51-52页
  4、法律数据库及网络服务实践教学平台的建设第52-53页
  5、将专项职业培训课引入JM实践课程的必修环节第53-55页
五、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制度保障第55-58页
 (一) 建立健全培养管理机构第55页
 (二) 建立规范的实践教学制度第55-56页
 (三) 设计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第56页
 (四) 创造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第56页
 (五) 加强和培养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建设第56页
 (六) 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第56-58页
六、结语第58-59页
注释第59-63页
参考文献第63-65页
附录第65-74页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第74-75页
致谢第75-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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