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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逃税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中文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7页
绪论第7-10页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的意义第7页
 二、文献综述第7-8页
 三、本文的论证逻辑第8-10页
第一章 逃税犯罪的立法沿革第10-15页
 第一节 我国逃税犯罪的立法沿革第10-11页
 第二节 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逃税犯罪的立法状况第11-13页
  一、德国有关逃税犯罪的立法状况第12页
  二、日本有关逃税犯罪的立法状况第12-13页
  三、美国有关逃税犯罪的立法状况第13页
  四、韩国有关逃税犯罪的立法状况第13页
 第三节 各国逃税犯罪的立法状况的评析第13-14页
 本章小结第14-15页
第二章 我国逃税罪的立法现状和犯罪构成第15-25页
 第一节 我国逃税罪的立法现状第15-20页
  一、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之必要性第16-18页
  二、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第18页
  三、将罪状叙述从"列举式"改为"概括式"第18页
  四、定罪标准改为"情节加比例"第18-19页
  五、对逃税罪的初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19页
  六、扩大了罚金的自由裁量权第19-20页
  七、取消"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第20页
 第二节 逃税罪的犯罪构成第20-24页
  一、逃税罪的主体第20-22页
  二、逃税罪的犯罪客体第22-23页
  三、逃税罪的主观方面第23页
  四、逃税罪的客观方面第23-24页
 本章小结第24-25页
第三章 我国逃税罪的立法缺陷第25-32页
 第一节 刑法与税法立法规定不相协调第25-26页
 第二节 "情节加比例"立法模式不合理第26-29页
  一、"情节加比例"制难以反映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第26-27页
  二、"情节加比例"制导致立法上的处罚空档第27-28页
  三、比例标准容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显失公平第28-29页
 第三节 对扣缴义务人处罚规定的不当第29页
  一、对扣缴义务人的处罚存在不足第29页
  二、对扣缴义务人的量刑存在不足第29页
 第四节 累计计算的规定不科学第29-31页
 第五节 对逃税罪的初犯免除刑事责任的规定有失公允第31页
 本章小结第31-32页
第四章 逃税罪的立法完善第32-42页
 第一节 逃税罪立法完善的前提:税法完善第32-33页
  一、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体系第32页
  二、进一步提高税收实体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第32-33页
 第二节 准确界定逃税罪的定罪标准第33-38页
  一、取消"数额加比例",采取数额标准第33-35页
  二、提高成立逃税罪的数额标准第35-36页
  三、区分不同主体确定逃税罪的数额标准第36-37页
  四、区分不同税种确定逃税罪的数额标准第37-38页
 第三节 完善逃税罪的刑罚第38-41页
  一、增加单处罚金刑的适用,并设置罚金上下限规定第38-39页
  二、增加资格刑的适用第39-40页
  三、扩大量刑情节第40页
  四、对有关累计计算的建议第40-41页
 本章小结第41-42页
结语第42-43页
参考文献第43-45页
致谢第4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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