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绪论 | 第11-22页 |
(一)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第11-13页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13-17页 |
1.国内研究现状 | 第13-15页 |
2.国外研究现状 | 第15-17页 |
(三) 概念界定 | 第17-20页 |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第17-19页 |
2.政府责任 | 第19-20页 |
(四) 理论依据 | 第20-21页 |
1.公共选择理论 | 第20页 |
2.公共产品理论 | 第20-21页 |
(五) 研究方法 | 第21-22页 |
1.文献检索法 | 第21页 |
2.比较分析法 | 第21-22页 |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责任定位分析 | 第22-28页 |
(一) 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承担责任的依据 | 第22-24页 |
1.是该制度本身性质的必然要求 | 第22页 |
2.是提高合作医疗覆盖率的必然要求 | 第22-23页 |
3.是降低收入分配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 第23页 |
4.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 第23-24页 |
(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角色的界定 | 第24-28页 |
1.制度设计者 | 第24-25页 |
2.组织、引导、宣传者 | 第25页 |
3.财政出资者 | 第25-26页 |
4.监督管理者 | 第26-28页 |
二、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中政府责任缺失的具体表现 | 第28-34页 |
(一) 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不完善,导致逆向支付与逆向选择 | 第28-29页 |
1.当前政府制度设计的制度定位与预期目标相背离 | 第28-29页 |
2."以大病统筹为主"有缺陷 | 第29页 |
(二) 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引导不到位 | 第29-30页 |
(三) 政府筹资责任的不完善 | 第30-32页 |
1.筹资渠道单一,筹资主体的责任不明确 | 第30-31页 |
2.筹资标准忽视了公平原则 | 第31页 |
3.筹资方式的不当造成垫资和套资问题 | 第31-32页 |
(四) 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监管乏力 | 第32-34页 |
1.监管机构的功能弱化 | 第32页 |
2.缺乏农民自主监督的机制 | 第32-34页 |
三、日泰农村医疗保障模式对我国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启示 | 第34-40页 |
(一) 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 | 第34-35页 |
(二) 泰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 第35-36页 |
1."30株计划" | 第35页 |
2."健康卡"制度 | 第35-36页 |
(三) 日泰农村医疗保障模式对于我国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启发 | 第36-40页 |
1.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险尤其是在资金筹集中的责任 | 第36-37页 |
2.政府应尽快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和监督新农合的稳定有序发展 | 第37-38页 |
3.政府要抓紧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 第38页 |
4.政府应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保障模式,逐步走向全民医保 | 第38-40页 |
四、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责任的对策 | 第40-45页 |
(一) 强化政策设计和创新,设计和安排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第40-41页 |
(二) 充分发挥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中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合率 | 第41-42页 |
1.组织领导方面 | 第41页 |
2.宣传教育方面 | 第41-42页 |
(三) 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入,真正承担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供给的主要责任 | 第42-43页 |
1.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 | 第42页 |
2.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 | 第42-43页 |
(四) 不断强化政府机构的监管职能 | 第43-45页 |
1.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 第43-44页 |
2.要充分发挥农民对新农合的监督作用 | 第44-45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5-50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50-51页 |
后记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