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 第1-22页 |
一、研究的意义 | 第13-14页 |
二、国内外已有研究综述 | 第14-15页 |
三、研究的切入点:行政变革与行政法的变迁 | 第15-22页 |
第一章 民营化的发展动因及演进历程 | 第22-57页 |
第一节 民营化的概念及意义 | 第22-31页 |
一、民营化的概念 | 第22-26页 |
二、民营化的类型 | 第26-29页 |
三、民营化的意义 | 第29-31页 |
第二节 民营化动因透视 | 第31-39页 |
一、现实动因:解决财政困境 | 第31-33页 |
二、理论动因之一: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复兴 | 第33-35页 |
三、理论动因之二:新公共管理模式下的治道变革 | 第35-39页 |
四、小结 | 第39页 |
第三节 民营化的演进历程 | 第39-51页 |
一、发达国家民营化的演进历程 | 第39-45页 |
二、发展中国家与后社会主义国家民营化的演进 | 第45-49页 |
三、中国民营化的演进历程 | 第49-51页 |
第四节 建构民营化行政法制度支持的必要性 | 第51-57页 |
一、民营化可能引发的负面问题分析 | 第52-55页 |
二、制度建构的逻辑框架 | 第55-57页 |
第二章 民营化的边界——政府职能调整与组织法变迁 | 第57-90页 |
第一节 公共任务、国家任务与政府职能 | 第57-60页 |
一、公共任务、国家任务、政府职能概念辨析 | 第57-59页 |
二、当代国家政府职能结构分析 | 第59-60页 |
第二节 影响民营化边界的因素 | 第60-68页 |
一、公共性:影响民营化边界的决定性因素 | 第61-63页 |
二、效率:影响民营化边界的第二层级因素 | 第63-65页 |
三、民营化与法律保留 | 第65-68页 |
第三节 动态的边界 | 第68-76页 |
一、民营化的“禁区”:不可移转的核心任务 | 第69-70页 |
二、民营化的“游移地带” | 第70-74页 |
三、理论上可民营化的领域:以竞争性产品为主导的国有企业 | 第74-76页 |
四、小结 | 第76页 |
第四节 民营化下的行政组织法变迁 | 第76-90页 |
一、新型行政组织的创设及其特性分析 | 第77-80页 |
二、新型行政组织创设所引发的法律问题 | 第80-83页 |
三、私人行使行政权对行政主体理论的影响 | 第83-88页 |
四、组织变迁对传统公务员制度的冲击 | 第88-90页 |
第三章 民营化路径——契约行政的兴起与公法规则回应 | 第90-128页 |
第一节 契约在民营化路径中的地位及其影响 | 第90-100页 |
一、法律形式选择自由:民营化路径选择的法理基础 | 第90-92页 |
二、民营化的路径分析 | 第92-95页 |
三、契约在民营化路径中的地位分析 | 第95-96页 |
四、“契约行政”的兴起对传统行政行为理论的影响 | 第96-100页 |
第二节 “契约行政”的核心问题:公、私法契约的区分标准 | 第100-111页 |
一、行政契约与私法契约的区别意义 | 第100-101页 |
二、德、法行政契约与私法契约的区分标准 | 第101-108页 |
三、我国行政契约与私法契约区分标准的检讨与重构 | 第108-111页 |
第三节 公法规则对“契约行政”的回应(一)——以政府业务委外为分析对象 | 第111-120页 |
一、政府业务委外的类别与性质辩明 | 第112-114页 |
二、政府业务委外的公法约束 | 第114-116页 |
三、政府业务委外的程序回应 | 第116-118页 |
四、公法实体规则回应分析 | 第118-120页 |
第四节 公法规则对“契约行政”的回应(二)——特许经营为分析对象 | 第120-128页 |
一、我国特许经营的类型及性质辨析 | 第120-124页 |
二、我国特许经营中公法规则回应分析 | 第124-128页 |
第四章 民营化中的政府规制 | 第128-162页 |
第一节 民营化中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分析 | 第128-135页 |
一、政府规制的概念 | 第128-130页 |
二、民营化中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 第130-135页 |
第二节 规制手段:许可证、合同及其他 | 第135-146页 |
一、对“出售”的规制 | 第136-142页 |
二、对政府业务委外的规制:合同规制 | 第142-143页 |
三、对特许经营的规制:混合式规制 | 第143-145页 |
四、小结 | 第145-146页 |
第三节 我国有关民营化规制机构的检讨与完善 | 第146-162页 |
一、英、美规制机构模式借鉴 | 第146-154页 |
二、我国有关民营化规制机构现状分析 | 第154-158页 |
三、我国有关民营化规制机构完善思路 | 第158-162页 |
第五章 民营化争议的司法审查 | 第162-189页 |
第一节 民营化争议类型分析 | 第162-166页 |
一、政府与私人主体间的争议 | 第162-163页 |
二、私人主体与公民间的争议 | 第163-164页 |
三、国家与公民:虚拟的争议? | 第164-165页 |
四、民营化争议与司法审查的回应 | 第165-166页 |
第二节 对政府与私人主体间争议的司法审查——行政合同审查规则的视角 | 第166-177页 |
一、研究行政合同审查规则的意义 | 第166-167页 |
二、一个比较法的视角—域外行政合同诉讼 | 第167-170页 |
三、我国行政合同诉讼审查规则的构建 | 第170-177页 |
第三节 私人主体与公民间争议的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视角 | 第177-189页 |
一、美国司法审查受案标准:“国家行为标准”的演化 | 第177-181页 |
二、英国司法审查受案标准:“公法因素”标准的变迁 | 第181-184页 |
三、公共职能:一个可兹借鉴的标准 | 第184-186页 |
四、我国行政诉讼受案标准的现状与发展 | 第186-189页 |
余论:行政法的回应与理论重心的转向 | 第189-193页 |
参考文献 | 第193-203页 |
后记 | 第20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