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2页 |
第一章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础理论 | 第12-17页 |
一、出庭证人的概念和条件 | 第12-15页 |
(一) 证人的概念 | 第12-13页 |
(二) 出庭证人的条件 | 第13-15页 |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概念、内容与价值 | 第15-17页 |
(一)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概念 | 第15页 |
(二)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内容 | 第15页 |
(三)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价值 | 第15-17页 |
第二章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17-34页 |
一、出庭证人范围的比较法考察 | 第17-19页 |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相关权利保障的比较法考察 | 第19-21页 |
(一) 经济补偿请求权 | 第19-20页 |
(二) 安全保障请求权 | 第20-21页 |
三、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相关程序的比较法考察 | 第21-30页 |
(一) 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程序 | 第21-24页 |
(二) 保证证人如实陈述的相关程序 | 第24-30页 |
四、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例外——证人拒证权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30-34页 |
第三章 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34-44页 |
一、存在的问题 | 第34-40页 |
(一)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第34页 |
(二) 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34-38页 |
(三) 现存问题造成的不利后果 | 第38-40页 |
二、原因分析 | 第40-44页 |
(一) 社会原因 | 第40-41页 |
(二) 立法原因 | 第41-42页 |
(三) 司法原因 | 第42-44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本构想 | 第44-59页 |
一、合理界定出庭证人的范围 | 第44-47页 |
(一) 废除单位的证人资格 | 第44-45页 |
(二) 区别对待未成年人和生理、精神有缺陷的人的证人资格 | 第45-46页 |
(三) 禁止和证人角色冲突者充当证人 | 第46-47页 |
(四) 排除非原始证人的作证资格 | 第47页 |
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保障制度 | 第47-49页 |
(一) 完善证人的经济补偿制度 | 第47-48页 |
(二) 完善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机制 | 第48-49页 |
三、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中的程序性规定 | 第49-55页 |
(一) 构建证人传唤令制度 | 第49-50页 |
(二) 建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 第50页 |
(三) 建立证人宣誓制度 | 第50-52页 |
(四) 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证人询问规则 | 第52-54页 |
(五) 建立伪证处罚制度 | 第54-55页 |
四、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变通制度 | 第55-56页 |
五、确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例外——证人拒证权制度 | 第56-59页 |
(一) 我国确立证人拒证权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 第56-57页 |
(二) 证人享有拒证权的情形 | 第57-58页 |
(三) 证人拒证权的程序设计 | 第58-59页 |
结论 | 第59-60页 |
参考文献 | 第60-6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