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7-11页 |
第一章 矿业权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性质 | 第11-21页 |
第一节 矿业权的定义及其内容 | 第11-14页 |
一、矿业权的定义 | 第11页 |
二、需要澄清的与矿业权定义相关的两个概念 | 第11-12页 |
三、可以成为矿业权人的主体 | 第12-14页 |
第二节 矿业权的法律性质 | 第14-21页 |
一、关于矿业权法律性质的国外规定和国内观点 | 第14-16页 |
二、矿业权是物权中的用益物权 | 第16-21页 |
第二章 矿业权流转制度概述 | 第21-35页 |
第一节 我国矿业权流转制度的演变过程 | 第21-25页 |
一、矿业权出让制度的演变 | 第21-23页 |
二、我国矿业权转让制度的演变 | 第23-25页 |
第二节 矿业权出让的制度规定 | 第25-27页 |
一、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情形 | 第25-26页 |
二、应当以招标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情形 | 第26页 |
三、可以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情形 | 第26页 |
四、可以申请在先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情形 | 第26-27页 |
五、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情形 | 第27页 |
第三节 矿业权转让的主要方式及其要求 | 第27-32页 |
一、买卖 | 第27-28页 |
二、出租 | 第28-29页 |
三、出资入股 | 第29-31页 |
四、抵押权实现 | 第31页 |
五、矿业权的合作勘查或合作开采经营 | 第31页 |
六、矿业权的继承 | 第31-32页 |
第四节 矿业权流转制度的特征 | 第32-35页 |
一、矿业权流转主体的特定性 | 第32-33页 |
二、矿业权流转的有偿性 | 第33-34页 |
三、矿业权流转的期限性 | 第34页 |
四、矿业权流转的要式性 | 第34-35页 |
第三章 我国现行矿业权流转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5-44页 |
第一节 我国现行矿业权出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5-39页 |
一、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设计不尽合理,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也妨碍了矿业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 第35-37页 |
二、将行政许可证同作为物权的矿业权一并出让存在严重弊端,妨碍了矿业权流转市场的建立和健康发展,不利于矿产资源的良性、有序、合理开发 | 第37-38页 |
三、探矿权人的合法投资权益缺乏制度保障 | 第38-39页 |
第二节 我国现行矿业权转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9-44页 |
一、矿业权流转中的种种限制不尽合理 | 第39页 |
二、矿业权转让合同须经批准以后生效与法理不相符 | 第39-40页 |
三、矿业企业的合并、分立,与他人合作经营一概定性为矿业权的转让不符合法理 | 第40页 |
四、一刀切地禁止采矿权的承包,实际操作困难大且不利于矿业权的高效利用 | 第40-41页 |
五、我国对于矿业权抵押的规定不适应实践的要求,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 第41-42页 |
六、政府为了地方利益过多的干涉矿业权的整合,侵害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 第42-44页 |
第四章 对我国矿业权流转制度完善的设想 | 第44-46页 |
一、改革矿产资源法公法和私法两法合体的立法模式,对矿业权的权属、流转和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进行分别立法 | 第44页 |
二、明确界定和区分矿业市场的准入资格、行政许可与矿业权物权的区别,在严格矿业开发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护矿业权人合法取得的矿业权财产权,允许矿业权的自由流转 | 第44-45页 |
三、合理平衡行政主体和矿业权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提高矿业行政的透明度 | 第45页 |
四、与《物权法》进行衔接,建立适应我国物权制度的矿权流转制度 | 第45-46页 |
结语 | 第46-47页 |
注释 | 第47-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4页 |
后记 | 第54-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