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7页 |
Abstract | 第7-10页 |
导论 | 第14-27页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14-18页 |
二、研究现状与评析 | 第18-24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24-26页 |
四、研究对象的界定 | 第26-27页 |
第一章 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之界定:概念、构成与性质 | 第27-48页 |
第一节 “适合性”的概念 | 第27-33页 |
一、广义适合性与狭义适合性 | 第27-29页 |
二、积极适合性与消极适合性 | 第29页 |
三、“合理基础适合性”、“特定客户适合性”与“量的适合性” | 第29-31页 |
四、小结:“适合性”在保险契约中的界定 | 第31-33页 |
第二节 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的构成 | 第33-41页 |
一、适合性规则下的“义务群” | 第33-38页 |
二、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的基础:询问义务 | 第38页 |
三、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的核心:建议义务 | 第38-40页 |
四、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的保障:交付书面报告的义务 | 第40-41页 |
第三节 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的法律性质 | 第41-48页 |
一、依契约控制方法:信息义务 | 第41-43页 |
二、依义务发生时点:先契约义务抑或契约关系存续期间的义务 | 第43-45页 |
三、依义务主从关系:主给付义务抑或附随义务 | 第45-48页 |
第二章 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之必要性与可能性论证 | 第48-70页 |
第一节 必要性论证之一:保险销售误导的私法治理 | 第48-51页 |
一、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 第48-49页 |
二、公法规制保险销售误导之缺失 | 第49-51页 |
三、保险销售误导治理之私法转向 | 第51页 |
第二节 必要性论证之二:对我国现行法规范的检讨 | 第51-60页 |
一、《保险法》说明义务规范的不足 | 第51-54页 |
二、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惩罚性赔偿的争议 | 第54-57页 |
三、基于重大误解适用《合同法》的难题 | 第57-59页 |
四、小结:信息义务由“说明义务”扩及“适合性义务”之必要 | 第59-60页 |
第三节 可能性论证:基于适合性义务历史演进的考察 | 第60-70页 |
一、源起于证券领域:从职业道德到法律义务 | 第61-64页 |
二、由“证券”扩及适用至“金融商品”:金融统合论下的发展 | 第64-65页 |
三、保险领域适合性义务的发展 | 第65-67页 |
四、小结:适合性义务从域外法到我国法之可能 | 第67-70页 |
第三章 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之正当性证成 | 第70-93页 |
第一节 契约法理论的坚守:契约自由 | 第71-76页 |
一、契约自由的内涵及其展开 | 第71-74页 |
二、“约定必须遵守”的正当化根据:合意及其理论前提 | 第74-76页 |
第二节 合意的异化之一:保险契约双方的不平等 | 第76-83页 |
一、理论前提:市场失灵下契约双方的结构性不平等 | 第76-78页 |
二、定型化契约下谈判能力不对等 | 第78-80页 |
三、保险契约双方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 第80-83页 |
第三节 合意的异化之二:保险消费者的有限理性 | 第83-90页 |
一、人的假设:从“智而强”向“弱而愚”的转变 | 第83-84页 |
二、保险商品的特殊性与保险消费者的认知偏差 | 第84-87页 |
三、保险人及代理人的不当销售与保险消费者的决策偏差 | 第87-90页 |
第四节 适合性义务介入契约自由的正当性 | 第90-93页 |
一、重建完全的保险契约 | 第90-91页 |
二、诚信原则与对价平衡原则的要求 | 第91-93页 |
第四章 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之基本范畴解构 | 第93-125页 |
第一节 适合性义务的履行主体 | 第93-108页 |
一、最重要的履行主体:保险人 | 第93-97页 |
二、履行主体的延伸之一:保险代理人 | 第97-100页 |
三、履行主体的延伸之二:保险经纪人 | 第100-107页 |
四、小结:适合性义务履行主体的延伸 | 第107-108页 |
第二节 适合性义务的保护主体 | 第108-113页 |
一、保护主体的限定:以自然人与非自然人为区分 | 第108-111页 |
二、对保护主体的考量因素:投保人的需求与能力 | 第111-113页 |
第三节 适合性义务的适用客体 | 第113-125页 |
一、投资型保险的特殊性 | 第113-120页 |
二、非投资型保险能否适用之疑义 | 第120-123页 |
三、小结:适合性义务适用客体的区分 | 第123-125页 |
第五章 违反保险契约适合性义务之法律效果分析 | 第125-145页 |
第一节 保险人违反适合性义务的法律责任 | 第125-134页 |
一、违反适合性义务之法律责任的性质 | 第125-129页 |
二、违反适合性义务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 | 第129-132页 |
三、违反适合性义务的具体情形 | 第132-134页 |
第二节 投保人权利之一:损害赔偿请求权 | 第134-138页 |
一、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要性 | 第134-135页 |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 | 第135-138页 |
第三节 投保人权利之二:“脱离契约关系之权利” | 第138-145页 |
一、“脱离契约关系之权利”的合理性 | 第138-139页 |
二、投保人任意解除权的不足 | 第139-141页 |
三、投保人无条件解除权的限制 | 第141-143页 |
四、投保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 第143-144页 |
五、小结:“脱离契约关系之权利”的竞合与不足 | 第144-145页 |
结论与建议 | 第145-147页 |
参考文献 | 第147-160页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第160-161页 |
致谢 | 第1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