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并行走向融合--以国家法在民族地区实施为研究对象
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论 | 第11-18页 |
一、 少数民族传统纠纷解决模式基本框架 | 第18-27页 |
(一) 民族习惯在实体法上的传统 | 第18-22页 |
1. 藏族建立在佛教哲学基础上的习惯法 | 第18-20页 |
2. 穆斯林的习惯法基础及维吾尔族宗教法庭 | 第20-22页 |
(二) 民族习惯法的裁判方式 | 第22-27页 |
1. 长者权威 | 第22-24页 |
2. 神明裁判 | 第24-27页 |
二、 民族地区司法工作的过去与现在 | 第27-36页 |
(一) 法庭建设的时代变迁 | 第27-30页 |
1. 法庭建设的制度变迁 | 第27-28页 |
2. 法庭交通工具的变迁 | 第28-29页 |
3. 法庭信息化建设 | 第29-30页 |
(二) 现代化物质装备及审判方式对民族传统的影响 | 第30-36页 |
1. 民族地区司法人员对现代化的应用现状 | 第30-33页 |
2. 少数民族诉讼观念的转变 | 第33-36页 |
三、 国家法对民族习惯的兼容 | 第36-49页 |
(一) 哈萨克族毡房“夏恩拉克”的意义 | 第36-41页 |
(二) 国家法对“风水”的另类态度 | 第41-45页 |
(三) 纠纷解决模式的转变 | 第45-49页 |
结论 | 第49-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