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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

摘要第1-8页
引言第8-9页
第一章 拾得遗失物制度概述第9-14页
 第一节 拾得遗失物的意义与认定第9-11页
  一、拾得遗失物的涵义第9页
  二、拾得遗失物的事实构成第9-11页
 第二节 拾得遗失物行为可能产生的不同法律关系第11-14页
  一、无因管理第11-12页
  二、不当得利第12页
  三、侵权行为第12-14页
第二章 比较法上的考察第14-19页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对拾得遗失物制度的规定第14-17页
  一、《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第14-15页
  二、《日本民法典》及日本《遗失物法》的规定第15页
  三、《瑞士民法典》的规定第15-16页
  四、《意大利民法典》的规定第16页
  五、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第16-17页
 第二节 对大陆法系国家(地区)立法的比较分析第17-19页
  一、拾得人的责任和义务第17-18页
  二、拾得人的权利及其限制第18页
  三、逾期无受领权人受领的遗失物的归属第18-19页
第三章 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主要内容、不足及改进第19-30页
 第一节 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主要内容第19-21页
  一、拾得人的权利第19页
  二、拾得人的义务第19-20页
  三、有关部门的保管和通知义务第20-21页
  四、遗失物的公告期间及无人认领遗失物的归属第21页
 第二节 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不足第21-24页
  一、拾得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第21-22页
  二、逾期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归属不合理第22-23页
  三、遗失物的招领机关及流程规定不完善第23-24页
 第三节 完善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构想第24-30页
  一、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第24-25页
  二、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拾得人留置权第25-26页
  三、无人认领遗失物由拾得人取得所有权第26-27页
  四、完善失物招领程序,拓展失物招领渠道第27-28页
  五、规范民间失物招领市场第28-30页
结论第30-31页
参考文献第31-33页
致谢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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