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在押人员死亡现象及原因分析 | 第10-24页 |
一、相关概念分析及本题核心概念 | 第10-12页 |
(一) 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概念 | 第10-11页 |
(二) 未决羁押的概念 | 第11页 |
(三) 死亡的概念 | 第11-12页 |
(四) 本文所关注的对象 | 第12页 |
二、在押人员死亡现状的情况分析 | 第12-18页 |
(一) 在押人员死亡实例分析 | 第12-16页 |
(二) 离奇死亡分布图 | 第16页 |
(三) 在押人员死亡现状分析 | 第16-18页 |
三、现有制度掩盖下的令人怀疑的单一死亡原因 | 第18-22页 |
(一) 看守所对牢头狱霸打击不力 | 第19页 |
(二) 执法不规范及轻视对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 | 第19-20页 |
(三) 看守所看管环境较差 | 第20页 |
(四) 缺乏对在押人员精神压力的疏导 | 第20-21页 |
(五) 看守所医疗保障匮乏严重 | 第21页 |
(六) 看守所监管责任欠缺和法律法规滞后 | 第21-22页 |
四、在押人员离奇死亡带来的后果 | 第22-24页 |
(一) 影响在押人员的情绪,没能起到隔离审查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 第22页 |
(二) 对大众而言会使司法缺少公信力 | 第22页 |
(三) 对人权和法治的蔑视 | 第22-24页 |
第二章 现有制度及其运行状况 | 第24-31页 |
一、现行看守所处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法律规定及程序 | 第24-25页 |
(一) 我国目前处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法律规定 | 第24页 |
(二) 我国目前处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程序 | 第24-25页 |
二、公安机关在处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中所表现出的缺陷 | 第25-28页 |
(一) 公安机关对在押人员死亡原因的调查过于草率 | 第25-26页 |
(二) 公安机关对在押人员死亡原因调查时间过长 | 第26页 |
(三) 鉴定部门或机构提供的死亡鉴定结论过于简单 | 第26-27页 |
(四) 公安机关化解社会舆情事件手段过于简单 | 第27-28页 |
三、看守所死亡原因调查不确定和不透明揭示 | 第28-31页 |
(一) 现有制度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角色认定的缺位 | 第28页 |
(二) 鉴定主体不明确 | 第28页 |
(三) 对看守所的监督失效 | 第28-29页 |
(四) 对在押人员死亡事后侦破无力 | 第29页 |
(五) 家属对死亡原因不服,缺少必要的救济途径 | 第29-31页 |
第三章 确立有效保护在押人员生命权权利的适应理论 | 第31-41页 |
一、对在押人员保护的法理实质:对容忍义务履行者的保护义务 | 第31-36页 |
(一) 对容忍义务的阐述 | 第31-34页 |
(二) 看守所保护义务对容忍义务的适应关系 | 第34-35页 |
(三) 看守所对接受容忍义务在押人员的具体保护措施 | 第35-36页 |
二、国际人权法对弱者特别保护理论是建立看守所审查制度的另一个理论基础 | 第36-41页 |
(一) 对弱者义务的论述 | 第36-38页 |
(二) 我国在押人员权利保障的现状及国际社会对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 | 第38-41页 |
第四章 在押人员死亡调查及其规则建立 | 第41-54页 |
一、建立强化检察权条件下的相对独立调查制度 | 第41-46页 |
(一) 对调查主体的讨论 | 第41-42页 |
(二) 强化检察权下的相对独立调查制度之构建 | 第42-46页 |
二、建立回避制度 | 第46-49页 |
(一) 回避制度的概述 | 第46页 |
(二) 审查中建立回避制度的必要性 | 第46-47页 |
(三) 审查中回避制度的建立 | 第47-49页 |
三、建立听证制度 | 第49-51页 |
(一) 听证的理论依据 | 第49页 |
(二) 司法领域引入听证制度的价值分析 | 第49-50页 |
(三) 对申诉者的听证制度及程序 | 第50-51页 |
(四) 对干警违法行为的听证 | 第51页 |
四、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在押人员死亡后事处置机制 | 第51-54页 |
(一) 明确在押人员死亡赔偿数额的标准 | 第52页 |
(二) 确立检察机关处理、调解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机制 | 第52页 |
(三) 建立由法院居中裁判的在押人员死亡后事纠纷解决机制 | 第52-54页 |
结论 | 第54-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57页 |
后记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