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F地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基本情况 | 第11-18页 |
(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总体情况 | 第12-13页 |
(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运行情况 | 第13-18页 |
二、F地区检察机关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18-25页 |
(一)合适成年人的角色定位有偏颇 | 第18-19页 |
(二)合适成年人专业化程度不高 | 第19-20页 |
(三)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选择权尊重不够 | 第20-21页 |
(四)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严重形式化 | 第21页 |
(五) 缺乏对合适成年人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 第21-23页 |
(六)现有合适成年人制度贯彻随意性较大 | 第23-25页 |
三.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的建议 | 第25-33页 |
(一)科学合理界定合适成年人的角色 | 第25-27页 |
(二) 科学制定合适成年人的选任和退出机制 | 第27-29页 |
(三)兼顾现实与需要,建设一支“专职、兼职互补”的专业化合适成年人队伍 | 第29-30页 |
(四)明确赋予涉罪未成年人对合适成年人的选择权 | 第30-31页 |
(五)建立对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适用不当的救济机制 | 第31-33页 |
结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6页 |
致谢 | 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