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基金“老鼠仓”行为概述 | 第11-20页 |
第一节 “老鼠仓”行为的刑法概念及分类 | 第11-14页 |
一、“老鼠仓”行为的刑法概念 | 第11页 |
二、基金“老鼠仓”行为的分类 | 第11-14页 |
第二节 基金“老鼠仓”行为的形成原因 | 第14-18页 |
一、基金经理缺乏合理畅通的渠道进行股票投资 | 第14-16页 |
二、基金“老鼠仓”的隐蔽性使其很难被发现 | 第16-17页 |
三、基金行业中不合理的因素滋长了“老鼠仓”行为 | 第17-18页 |
第三节 基金“老鼠仓”行为的危害 | 第18-20页 |
一、基金“老鼠仓”行为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利益 | 第18页 |
二、基金“老鼠仓”行为损害了基金管理公司的利益 | 第18-19页 |
三、基金“老鼠仓”行为危害了整个基金行业的发展 | 第19-20页 |
第二章 域外国家和地区对基金“老鼠仓”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20-25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的立法模式 | 第20-22页 |
第二节 日本的立法模式 | 第22-23页 |
第三节 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模式 | 第23-25页 |
第三章 我国对“老鼠仓”行为的刑法规制及其评述 | 第25-43页 |
第一节 客体:“非法交易行为”与“背信行为”之争 | 第25-27页 |
一、监管机关:“老鼠仓”是一种背信行为 | 第25-27页 |
二、立法机关:“老鼠仓”是一种非法交易行为 | 第27页 |
第二节 客观方面:基金“老鼠仓”的行为要件 | 第27-32页 |
一、利用职务“不便利” | 第27-29页 |
二、“拍着脑袋”改法律 | 第29-30页 |
三、现行刑法的局限性 | 第30-32页 |
第三节 主体:基金“老鼠仓”的行为人 | 第32-35页 |
第四节 主观方面:基金“老鼠仓”的犯罪目的 | 第35-37页 |
一、本罪为直接故意犯罪 | 第35-36页 |
二、本罪的犯罪目的 | 第36-37页 |
第五节 刑罚角度——以和内幕交易罪对比为视角 | 第37-43页 |
一、两罪的法律要件上存在着不同 | 第38-40页 |
二、两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 | 第40-43页 |
结语 | 第43-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8-49页 |
后记 | 第49-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