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导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两个规定》所要求的证据理念转变总括 | 第13-17页 |
第一节 理念转变之证据价值与目的的认识转变 | 第13-14页 |
第二节 证据理念转变之证据排除针对的主体 | 第14-15页 |
第三节 证据理念转变之文明取证、规范制作 | 第15-17页 |
第二章 《两个规定》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影响之研究 | 第17-23页 |
第一节 非法证据之非法的界定与再次划分 | 第17-19页 |
一、非法之界定与重新划分 | 第17-18页 |
二、轻微违法证据与严重违法证据划分的理念基础 | 第18-19页 |
三、轻微违法证据与严重违法证据的处理态度 | 第19页 |
第二节 侦查阶段应当避免获取的非法证据种类 | 第19-21页 |
一、获取物证、书证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 第19-20页 |
二、获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时应当注意事项 | 第20页 |
三、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 第20-21页 |
四、获取签定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 第21页 |
五、提供视听资料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 第21页 |
六、组织辩认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 第21页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中非法证据被排除后的救济手段 | 第21-23页 |
第三章 《两个规定》对批捕、公诉工作的相关问题研究 | 第23-39页 |
第一节 证据审查之多方位转变 | 第24-26页 |
一、批捕、公诉部门的职责认识转变 | 第24-25页 |
二、批捕、公诉部门之身份转变 | 第25-26页 |
第二节 证据的分类审查与认定 | 第26-34页 |
一、轻微违法与严重违法之法定证据之归类 | 第26-31页 |
二、轻微违法与严重违法证据的处理 | 第31-34页 |
第三节 《排除规定》的缺陷及缺陷背景下的证据审查与排除 | 第34-39页 |
一、《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缺陷审视 | 第34-36页 |
二、缺陷背景下的证据审查与排除 | 第36-39页 |
第四章 非法证据排除之证明责任研究 | 第39-49页 |
第一节 非法证据之证明责任 | 第39-40页 |
第二节 非法证据排除之提出责任 | 第40-41页 |
第三节 非法证据排除之说服不能责任 | 第41-43页 |
一、被告人之说服不能责任 | 第41-42页 |
二、控诉方之说服不能责任 | 第42页 |
三、检察机关须说服的程度——证明的过程仍需要法庭的庭外调查权的配合 | 第42-43页 |
第四节 对《排除规定》排除申请之价值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双重批判 | 第43-47页 |
一、规则罗列 | 第44-45页 |
二、价值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双重批判 | 第45-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