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前言 | 第8-9页 |
第一部分 民事执行和解的概述 | 第9-16页 |
一、民事执行和解的概念 | 第9-10页 |
二、执行和解和相关概念辨析 | 第10-13页 |
(一) 执行和解与法院调解 | 第10-11页 |
(二) 执行和解与诉讼和解 | 第11-13页 |
三、执行和解的意义 | 第13-16页 |
(一) 使私权自治在执行程序中得以实现 | 第13页 |
(二) 在我国诉讼模式转型过程中,发挥着缓冲器的作用 | 第13-14页 |
(三) 有助于缓解“执行难”现象的产生 | 第14-16页 |
第二部分 执行和解的理论分析 | 第16-29页 |
一、执行和解的性质 | 第16-18页 |
(一) 执行和解性质的理论争议 | 第16-17页 |
(二) 对执行和解的性质评析 | 第17-18页 |
二、执行和解协议的构成要件 | 第18-21页 |
(一) 和解协议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的 | 第18-19页 |
(二) 和解协议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第19页 |
(三) 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均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 第19-20页 |
(四) 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第20页 |
(五)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 第20-21页 |
三、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 | 第21-29页 |
(一) 对原执行名义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 | 第21-23页 |
(二) 对执行程序的影响 | 第23-25页 |
(三) 对执行时效期间的影响 | 第25-26页 |
(四) 执行和解协议效力与原生效法律文书既判力的关系 | 第26-29页 |
第三部分 现行执行和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 | 第29-38页 |
一、现行执行和解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 | 第29-31页 |
(一) 执行和解欠缺司法审查机制 | 第29页 |
(二) 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流于形式 | 第29-30页 |
(三) 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规定不利于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 第30页 |
(四) 执行和解的担保效力不确定 | 第30-31页 |
(五) 执行和解欠缺瑕疵救济制度 | 第31页 |
二、完善执行和解制度的立法构想 | 第31-38页 |
(一) 建立执行和解的司法审查机制 | 第31-32页 |
(二) 赋予执行和解协议一定的法律效力 | 第32-34页 |
(三) 调整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 | 第34-35页 |
(四) 明确执行和解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 第35-36页 |
(五)完善执行和解瑕疵救济制度 | 第36-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