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法学各部门论文--诉讼法论文--民事诉讼法论文

论民事集中审理之发展趋势--以审前程序为中心

中文摘要第1-5页
英文摘要第5-12页
第一章 绪论第12-18页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目的第12-13页
 第二节 研究方法第13-15页
 第三节 研究范围与架构第15-18页
第二章 民事诉讼新目的论——程序保障论第18-28页
 第一节 民事诉讼目的之不同学说第18-20页
 第二节 邱联恭教授之“法寻求说”第20-21页
 第三节 现代民事诉讼之新目的─程序保障论第21-23页
 第四节 程序保障论之内容第23-28页
  一、程序上平等权之新认知第23-24页
  二、处分权主义之扩展第24页
  三、公正程序请求权第24-25页
  四、适时审判请求权第25-26页
  五、程序主体权之确立第26-28页
第三章 调整诉讼行为的最高准则─诚实信用原则第28-42页
 第一节 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上适用之发展与立法第28-31页
 第二节 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确立的理论依据第31-34页
  一、诉讼观之转变第31-32页
  二、诚信原则可填补民事诉讼法之漏洞第32-33页
  三、诚信原则扩大法领域之适用第33页
  四、实体法与程序法之一致性第33-34页
 第三节 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之适用对象第34-35页
 第四节 诚信原则在民事诉讼之适用范围第35-39页
  一、排除不当形成的诉讼状态第36页
  二、诉讼上禁反言第36-37页
  三、诉讼上权利之失权第37-38页
  四、诉讼上权利滥用之禁止第38页
  五、法院自由裁量权滥用之禁止第38-39页
 第五节 诚信原则适用上之限制第39页
 第六节 违反诚信原则之后果第39-42页
第四章 当事人真实义务第42-51页
 第一节 诉讼上当事人真实义务之意涵与起源第42-44页
 第二节 真实义务原则在民事诉讼立法上之争辩第44-46页
 第三节 真实义务原则之适用对象与范围第46-47页
 第四节 当事人违反真实义务的法律效果第47-51页
  一、诉讼法上效果第48-49页
  二、民事责任上效果第49-50页
  三、刑事责任上效果第50-51页
第五章 随时提出主义向适时提出主义转换第51-57页
 第一节 法定顺序主义第51-52页
  一、法定顺序主义之源起第51-52页
  二、法定顺序主义存在之缺失第52页
 第二节 自由顺序主义(随时提出主义)第52-55页
  一、自由顺序主义之源起第52-53页
  二、自由顺序主义存在之缺失第53页
  三、自由顺序主义之限制第53-55页
 第三节 适时提出主义之采行第55-57页
第六章 诉讼促进义务第57-68页
 第一节 诉讼促进义务之意涵与法理依据第57-58页
 第二节 诉讼促进义务之类型第58-67页
  一、法院(法官)诉讼促进义务第58-60页
  二、当事人诉讼促进义务第60-67页
 第三节 诉讼促进义务与失权效之关系第67-68页
第七章 各国与地区民事审前程序之简介第68-108页
 第一节 美国审前程序之简介第68-84页
  一、美国审前程序之概说第68-69页
  二、美国审前程序之沿革与发展第69-70页
  三、美国审前程序之组成第70-84页
 第二节 德国审前程序之简介第84-90页
  一、德国审前程序之概说第84-85页
  二、司徒加特审理模式第85-86页
  三、德国审前程序之组成第86-90页
 第三节 日本审前程序之简介第90-98页
  一、日本审前程序之概说第90-91页
  二、争点及证据整理程序第91-93页
  三、扩充收集证据程序第93-98页
 第四节 台湾地区审前程序之简介第98-103页
  一、台湾地区新修正民事诉讼法之概述第98-99页
  二、审前准备程序调查证据之限制第99-100页
  三、书状先行程序第100-102页
  四、整理并协议简化争点程序第102-103页
  五、扩大文书提出义务第103页
 第五节 我国审前程序之简介第103-108页
  一、我国审前程序之沿革第103-106页
  二、我国审前程序之立法规定与司法现况第106-108页
第八章 争点整理程序第108-119页
 第一节 争点之意义与范围第108页
 第二节 争点整理之目的性第108-110页
 第三节 争点整理程序第110-113页
 第四节 争点简化协议程序第113-115页
  一、争点简化协议之意义与法理基础第113-114页
  二、争点简化协议之内容第114-115页
 第五节 各国与地区争点整理程序选用之比较第115-117页
  一、美国的审前会议第115页
  二、日本的整理争点和证据程序第115-116页
  三、台湾地区的争点整理程序第116-117页
  四、我国的整理争点程序第117页
 第六节 争点整理结果之法律效果第117-119页
第九章 民事举证时效制度第119-136页
 第一节 举证责任第119-120页
 第二节 举证时效制度之价值取向第120-121页
 第三节 举证时效制度之立法例第121-124页
  一、美国法制第121-122页
  二、德国法制第122页
  三、日本法制第122-123页
  四、台湾地区法制第123-124页
 第四节 举证时效制度之合宪性第124-125页
 第五节 举证时效期间第125-126页
 第六节 逾期举证之要件与失权之效果第126-129页
  一、逾期举证之要件第126-127页
  二、逾期举证之失权效果第127-129页
  三、法官对举证时效制度应履行之义务第129页
 第七节 我国举证时效制度第129-136页
  一、我国举证时效制度之规定与现况第129-131页
  二、我国举证时效制度存在之问题第131-133页
  三、建立我国举证时效制度之必要性第133-136页
第十章 文书提出义务与秘匿保护制度第136-159页
 第一节 概说第136-137页
 第二节 书证在诉讼上之意义第137-138页
 第三节 当事人文书提出协力义务及其法理依据第138页
 第四节 文书提出义务与一般性事案解明义务第138-139页
 第五节 声明提出文书之程序第139-143页
  一、声明他造提出文书第139-140页
  二、声明第三人提出文书第140页
  三、文书特定与协力义务第140-142页
  四、违反文书特定协力命令之效果第142-143页
 第六节 当事人有义务提出之文书第143-148页
  一、引用之文书第144页
  二、应交付之文书第144-145页
  三、利益之文书第145-146页
  四、商业帐簿第146-147页
  五、就与本件诉讼关系有关之事项所作者第147-148页
 第七节 法院对于声请文书提出之审查第148-150页
  一、德国法院之审查程序第148-149页
  二、日本法院之审查程序第149页
  三、台湾地区法院之审查程序第149-150页
 第八节 文书提出义务违反之效果第150-153页
  一、德国法制第150-151页
  二、日本法制第151页
  三、台湾地区法制第151-153页
 第九节 文书提出拒绝权第153-159页
  一、文书提出拒绝权之意涵第153页
  二、当事人文书提出拒绝权第153-156页
  三、第三人文书提出拒绝权第156-157页
  四、法院对于有无拒绝提出原因之秘密审理第157-159页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第159-168页
 第一节 改革审前程序促进诉讼进行第159-160页
 第二节 审思及检讨我国民事诉讼之目的第160-161页
 第三节 我国立法上应将当事人真实义务予以明文化第161-162页
 第四节 我国举证时效制度之完善第162-164页
  一、立法上应明确规定举证时效的临界点第162-163页
  二、立法上应严格确立逾期举证失权的法律效果第163页
  三、立法上应完善审前程序第163-164页
 第五节 我国文书提出义务与秘匿保护制度之省思与建议第164-168页
  一、我国证据调查收集制度存在之缺失第164-166页
  二、完善我国文书提出义务与秘匿保护制度的建议第166-168页
参考书目第168-176页
后记第176页

论文共176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银行债权保护与公司治理
下一篇:中国司法独立之运作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