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导言 | 第10-20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10-11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11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11-16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16-17页 |
五、论文结构 | 第17-18页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8-20页 |
第一章 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及互联网金融间的联系和区别 | 第20-30页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联系与区别 | 第20-22页 |
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 | 第20-21页 |
二、互联网金融本质仍是金融 | 第21-22页 |
第二节 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的联系与区别 | 第22-26页 |
一、金融科技的内涵和作用 | 第22-24页 |
二、金融科技中运用的主要新兴技术 | 第24-25页 |
(一)区块链 | 第24-25页 |
(二)大数据(BigData) | 第25页 |
(三)智能投顾(Robo-advisor) | 第25页 |
三、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 | 第25-26页 |
第三节 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的联系与区别 | 第26-30页 |
一、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均体现了金融和科技的结合 | 第26-27页 |
二、我国的金融科技是在互联网金融基础上发展的金融科技 | 第27-30页 |
第二章 金融科技监管的主体问题 | 第30-43页 |
第一节 监管者应当按照功能监管的方式对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监管 | 第30-33页 |
一、功能监管的概念及优势 | 第30-31页 |
二、对金融科技公司进行功能监管的必要性 | 第31-33页 |
第二节 在监管中全新“一行两会”应当发挥的具体职责 | 第33-35页 |
一、监管模式的分类和我国的监管模式选择 | 第33-34页 |
二、“一行两会”在金融科技监管中的职责 | 第34-35页 |
第三节 设立统一监管机构的必要性 | 第35-43页 |
一、境外金融科技监管概况 | 第35-39页 |
(一)当前国际组织的研究动向 | 第35-36页 |
(二)以英国为代表的监管沙盒制度 | 第36-38页 |
(三)以美国为代表的无异议函制度 | 第38-39页 |
二、我国统一监管机构的发展情况——金融科技委员会和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职能和发展趋势 | 第39-43页 |
第三章 金融科技的监管应当奉行松紧适度的原则 | 第43-47页 |
第一节 对于透明度低、风险大的业务应当加强监管 | 第43-45页 |
第二节 对于有利于发挥金融市场有效性、相对透明的行业可为其创造适宜其发展的监管环境 | 第45-47页 |
第四章 在监管模式选择中对投资者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 第47-50页 |
第一节 金融科技发展的原动力是对个人信息的充分利用 | 第47页 |
第二节 个人信息利用所潜在的风险与影响 | 第47-48页 |
第三节 发展金融科技与保护个人信息的协调 | 第48-50页 |
第五章 结论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8-59页 |
后记 | 第59-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