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导言 | 第10-17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10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0-14页 |
三、结构思路 | 第14-15页 |
四、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 第15-17页 |
第一章 泛资管时代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分业监管现状分析 | 第17-37页 |
第一节 泛资管时代:金融子行业资产管理业务全面松绑 | 第17-19页 |
一、金融理财产品外延扩张 | 第17-18页 |
二、资产管理业务全面松绑 | 第18-19页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分业监管现状分析 | 第19-37页 |
一、主要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比较 | 第19-22页 |
二、主要金融机构典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比较 | 第22-32页 |
三、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分业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 | 第32-37页 |
第二章 域外模式借鉴及我国模式选择: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统合监管 | 第37-53页 |
第一节 模式借鉴: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换 | 第37-41页 |
一、多头功能监管——以美国、欧盟为例 | 第38-39页 |
二、统一功能监管——以德国、英国、日本、韩国等为例 | 第39-41页 |
三、域外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41页 |
第二节 模式选择: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统合监管 | 第41-49页 |
一、金融产品层面:引入“集合投资计划”概念 | 第42-46页 |
二、市场主体层面:跨业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模型 | 第46-48页 |
三、监管机构层面:“一行三会”角色再定位 | 第48-49页 |
第三节 以“集合投资计划”为核心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统合监管的现实意义 | 第49-53页 |
一、有利于在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预留创新空间——适度监管 | 第50-51页 |
二、有利于强化金融投资者保护——审慎监管 | 第51页 |
三、符合金融业“功能监管”改革的需求——效能监管 | 第51-53页 |
第三章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统合监管分析 | 第53-66页 |
第一节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准入统合监管 | 第53-57页 |
一、管理人准入统合监管 | 第53-55页 |
二、投资者准入统合监管 | 第55-56页 |
三、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准入统合监管 | 第56-57页 |
第二节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统合监管 | 第57-60页 |
一、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 | 第57-58页 |
二、基于信托同质性的托管必要 | 第58页 |
三、强化管理人的忠实、勤勉、信赖义务 | 第58-59页 |
四、引入“投资者资产补偿计划”保险制度 | 第59-60页 |
第三节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退出统合监管 | 第60-66页 |
一、完善“集合投资计划份额”的赎回和转让制度 | 第60-63页 |
二、推广资产证券化普遍适用 | 第63-64页 |
三、引入“侧袋账户”结算机制 | 第64-66页 |
结语 | 第66-67页 |
参考文献 | 第67-72页 |
附表 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下现行相关法律规范 | 第72-75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75-76页 |
后记 | 第76-7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