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第1章 腐败的一般理论 | 第12-19页 |
1.1 腐败的概念 | 第12-13页 |
1.2 腐败的特征 | 第13-14页 |
1.2.1 腐败是阶级社会出现之后的产物 | 第13页 |
1.2.2 腐败是人的自然属性在社会生活中的畸形表现 | 第13-14页 |
1.2.3 腐败是享有权力者的特有行为 | 第14页 |
1.2.4 腐败具有较难根治性 | 第14页 |
1.3 腐败的成因 | 第14-17页 |
1.3.1 阶级的出现 | 第14-15页 |
1.3.2 贫富差距明显 | 第15页 |
1.3.3 贪腐思想根深蒂固 | 第15页 |
1.3.4 缺少监管力度 | 第15-16页 |
1.3.5 宗教特权因素 | 第16-17页 |
1.3.6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淡薄 | 第17页 |
1.4 腐败的危害 | 第17-19页 |
1.4.1 危害社会群众的利益 | 第17-18页 |
1.4.2 损害统治阶级的形象 | 第18页 |
1.4.3 危及执政者的执政地位 | 第18-19页 |
第2章 我国反腐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19-29页 |
2.1 古代反腐制度 | 第19-23页 |
2.2 民国时期反腐制度 | 第23-24页 |
2.3 新中国反腐制度 | 第24-29页 |
2.3.1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 第24-25页 |
2.3.2 行政监察机关 | 第25-26页 |
2.3.3 检察机关 | 第26-27页 |
2.3.4 国家预防腐败局 | 第27页 |
2.3.5 军队的纪检检察部门 | 第27-29页 |
第3章 我国反腐法治化的必要性 | 第29-37页 |
3.1 我国反腐工作的规范性不足 | 第29-30页 |
3.2 我国反腐工作的制度化不足 | 第30-34页 |
3.2.1 反腐机构不统一 | 第30-32页 |
3.2.2 反腐队伍不强大 | 第32-33页 |
3.2.3 反腐人员待遇偏低 | 第33-34页 |
3.2.4 反腐权力缺少监督 | 第34页 |
3.3 我国反腐工作的程序化不足 | 第34-37页 |
3.3.1 启动案件调查程序化不足 | 第34-35页 |
3.3.2 适用党纪国法甄别程序化不足 | 第35页 |
3.3.3 反腐日常监督程序化不足 | 第35-36页 |
3.3.4 反腐侦查程序化不足 | 第36页 |
3.3.5 反腐国际交流程序化不足 | 第36-37页 |
第4章 国外反腐法治化经验分析 | 第37-40页 |
4.1 反腐立法较为完善 | 第37页 |
4.2 有独立高效的反腐机构 | 第37-38页 |
4.3 反腐执法较为严格 | 第38页 |
4.4 建立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 第38-39页 |
4.5 实行高薪养廉制度 | 第39-40页 |
第5章 实现我国反腐法治化的措施 | 第40-60页 |
5.1 要实现我国反腐工作的规范化 | 第40-43页 |
5.1.1 在宪法中增加廉政反腐方面的内容 | 第40-41页 |
5.1.2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委员会组织法》 | 第41-42页 |
5.1.3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委员会委员法》 | 第42页 |
5.1.4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 | 第42页 |
5.1.5 取消、修改部分党的规章条例和法律法规 | 第42-43页 |
5.2 要实现我国反腐工作的制度化 | 第43-56页 |
5.2.1 成立统一的廉政委员会 | 第43-52页 |
5.2.2 提高反腐人员待遇 | 第52-53页 |
5.2.3 重点监督主要领导干部 | 第53-55页 |
5.2.4 强化对反腐权力的监督及制约 | 第55-56页 |
5.3 要实现我国反腐工作的程序化 | 第56-60页 |
5.3.1 完善案件调查启动程序 | 第56-57页 |
5.3.2 严格区分党纪国法适用程序 | 第57页 |
5.3.3 完善预防腐败及日常监督程序 | 第57-58页 |
5.3.4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程序法》 | 第58页 |
5.3.5 完善国际反腐协作交流程序 | 第58-60页 |
结论 | 第60-61页 |
参考文献 | 第61-64页 |
致谢 | 第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