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8-10页 |
一、从景某敲诈勒索案说起 | 第10-17页 |
(一)案情介绍 | 第10-12页 |
(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的分歧 | 第12-17页 |
二、敲诈勒索罪认定的关键特征 | 第17-26页 |
(一)非法占有的目的 | 第17-19页 |
(二)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 | 第19-22页 |
(三)被害人基于恐惧而交付财物 | 第22-26页 |
三、不当上访行为不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第26-33页 |
(一)不当上访的诉求不宜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 | 第26页 |
(二)不当上访行为不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的手段 | 第26-29页 |
(三)政府不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的被害人 | 第29-31页 |
(四)将不当上访行为要挟政府定敲诈勒索罪违背谦抑性原则 | 第31-33页 |
四、不当上访若构成犯罪宜以其他罪名规制 | 第33-36页 |
结论 | 第36-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0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40-41页 |
致谢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