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7页 |
序论 | 第7-8页 |
一、 强奸犯罪概述 | 第8-11页 |
(一) 国内强奸罪的犯罪学特征 | 第8-9页 |
1. 强奸罪的的危害性 | 第8页 |
2.造成强奸罪的原因 | 第8-9页 |
(二) 我国强奸罪构成特征简析 | 第9-11页 |
二、 若干西方国家强奸犯罪立法概览 | 第11-13页 |
(一) 英国强奸犯罪立法概览 | 第11页 |
(二) 美国强奸犯罪立法概览 | 第11页 |
(三) 德国强奸犯罪立法概览 | 第11-12页 |
(四) 日本强奸犯罪立法概览 | 第12-13页 |
三、 中国刑法学界关于完善强奸罪立法的学术之争 | 第13-19页 |
(一) 强奸犯罪的对象可否包括男性 | 第13-14页 |
1. 学术界关于强奸犯罪对象可否包括男性的争议 | 第13页 |
2.关于男性被性侵犯的案例的思考 | 第13-14页 |
(二) 强奸犯罪的主体可否包括妇女 | 第14-15页 |
1.认为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单独主体的理由 | 第14页 |
2. 妇女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案例 | 第14-15页 |
3. 认为妇女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主体的理由 | 第15页 |
(三) 强奸犯罪可否包括女性之间的所谓“强奸” | 第15-16页 |
(四) 丈夫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 第16-19页 |
1. 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对“婚内强奸”的争议 | 第16-17页 |
2.笔者认为婚内不存在强奸的理由 | 第17-19页 |
四、 完善我国强奸犯罪的立法构想 | 第19-23页 |
(一) 强奸罪的对象可以包括男性 | 第19-20页 |
1.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包括男性的理由 | 第19页 |
2. 关于刑法对强奸罪规定修改的一些建议 | 第19-20页 |
(二) 强奸罪的客体应为妇女或男人的性的不可侵犯权利 | 第20页 |
(三) 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单独主体 | 第20-21页 |
1.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主体的理由 | 第20-21页 |
2.强奸罪主体可以包括妇女的必要性 | 第21页 |
(四) 女性之间的所谓“强奸”不能成立强奸罪 | 第21页 |
(五) 丈夫不能作为强奸罪的主体 | 第21-23页 |
结语 | 第23-24页 |
参考文献 | 第24-25页 |
谢辞 | 第2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