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概述 | 第10-13页 |
一、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界定 | 第10-11页 |
二、 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基本功能 | 第11-13页 |
(一) 过滤功能 | 第11页 |
(二) 分流处理功能 | 第11-12页 |
(三) 整理诉争要点功能 | 第12-13页 |
第二章 比较法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制度 | 第13-21页 |
一、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制度的设置 | 第13-15页 |
(一) 法国——二级预审制度 | 第13-14页 |
(二) 德国——中间程序 | 第14-15页 |
二、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制度的设置 | 第15-17页 |
(一) 英国——治安法官 | 第15-16页 |
(二) 美国——地方法官和大陪审团的“双规制” | 第16-17页 |
三、 日本——起诉状一本主义 | 第17-18页 |
四、 比较分析 | 第18-21页 |
(一) 启动主体 | 第18页 |
(二) 审查时间 | 第18-19页 |
(三) 审查主体 | 第19页 |
(四) 审查标准 | 第19-20页 |
(五) 控辩双方参与权 | 第20-21页 |
第三章 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制度的症结 | 第21-29页 |
一、 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立法沿革 | 第21-23页 |
二、 2012 年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中回归主义的桎梏 | 第23-26页 |
(一) 草案选择全案移动制度回归的优点 | 第23-24页 |
(二) 草案选择全案移送制度回归的弊端 | 第24-26页 |
三、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庭前审查制度的弊端 | 第26-29页 |
(一) 缺乏对公诉权的有效制约,难防不当追诉 | 第26页 |
(二) 无法排除预断,法官易形成“扭曲的预断” | 第26-27页 |
(三) 辩方参与不足,控辩明显失衡 | 第27页 |
(四) 控辩双方未做了解,埋下伏击审判隐患 | 第27-29页 |
第四章 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改革构想 | 第29-35页 |
一、 我国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重新定位 | 第29-30页 |
二、 改革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具体方案 | 第30-35页 |
(一) 完善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运行机制 | 第30-32页 |
(二) 健全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的配套机制 | 第32-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8页 |
致谢 | 第38-39页 |